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  2023-02-04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3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庆良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加快把肇庆建设成为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