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 第四期)
发布日期:  2022-12-17        

目 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市政府加快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不邀请列席、不设立旁听席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端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1月1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何琴琴、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管伟、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洪浩、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监委、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报告;9、审议决定召开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10、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11、审议刘端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事项;12、审议人事任免事项;13、其他。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

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亮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议程安排,我代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五年来,公益诉讼领域从传统的4个法定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又逐步增加8个新领域(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公益诉讼领域还在不断拓展中。

  近年来,肇庆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市委贯彻意见,认真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职责,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聚焦公益保护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能动履职,办案力度持续加强,制度机制有序完善,监督成效日益凸显,社会共识不断凝聚,有效实现了维护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

  2019年至2022年8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72条,立案970件,履行诉前程序887件,提起诉讼68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2件、全省典型案例3件。

  一、以大局为导向,全力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守护国家公共财产。先后部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下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件,成功督促追缴国有财产4492万余元。深入排查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线索,高要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追偿“6·11”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地方政府垫付的769万余元应急处置费。端州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征收企业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95万余元,并考虑企业合理诉求,助推升级工艺降低成本,避免企业因案关停,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助力生态屏障建设。全面融入肇庆“山湖城江峡林草”系统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1061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5万余吨,成功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631万余元。开展星湖水质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水土涵养、活水补给、污水截流方面的执法监管难题,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项监督报告,助推星湖景区成功创建5A级旅游景区。高要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提出生态环境修复费及两倍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办理的一宗西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护航文旅名城建设。立足肇庆文旅名城建设,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人文、红色、“非遗”等资源。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地方政府投入专项资金1679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修缮烈士纪念设施、文物设施51处,核实烈士身份17人。怀集县检察院推动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至烈士陵园;四会市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整改15个烈士纪念设施,并签订管护协议书。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排查全市1323株古树名木,督促修复1176株并落实养护措施。鼎湖区检察院开展鼎湖山风景区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协同人大代表实地考察,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二、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一)守护食品药品安全。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201件,提起诉讼2件。开展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涵盖全市441个住宅小区、医院、酒店等场所,督促行政机关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解决信息通报不畅、职权边界不清等问题。聚焦网络销售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推动行政机关与网络销售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督促责令175家餐饮、药店限时整改、下架问题商品114件。德庆县检察院对张某等9人销售假药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赔付20万余元获法院支持。

  (二)维护群众身边安全。守护百姓“脚底下的安全”,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排查窨井盖设施1151处,整改病害窨井盖340处。鼎湖区检察院会同窨井盖权属单位制定加强综合治理意见,实现“六小时井盖修复”治理效果。聚焦公共交通安全问题,端州区检察院督促交警部门整治非指定路线驾驶训练现象,消除违规练车交通隐患。四会市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解决龙江水闸“危桥”安全隐患问题,并根据政协提案反映的问题率先在全省开展“等外”探索,督促行政机关修复治理坍塌沿江边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广宁县检察院办理的谭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端州区检察院开展红火蚁综合防控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114家医疗机构建立应急救治机制,对逾7万名学生开展防蚁教育。

  (三)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整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642处,维护盲道面积约1100平方米。鼎湖区检察院协同残联出台常态化保障残疾人权益协作机制。高要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400多万元,惠及4000多户患者家庭,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唤醒装睡的旅馆”“青春无烟酒”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整改商铺40间,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以共治为目标,积极主动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一)纵深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关于“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牵头云浮、梧州、贵港检察机关共同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并经省检察院指导升级为省级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至今立案2087件、办理诉前程序1160件、提起公益诉讼259件,形成上游协同、支流协调的污染防治新格局。封开与广西苍梧检察院督促两地行政机关整改贺江沿岸垃圾倾倒问题,广宁、怀集与清远连山检察院合力督促行政机关整治绥江河道水浮莲、漂浮垃圾泛滥问题,累计打捞漂浮物1.3万吨,清理河面25平方公里。

  (二)建立完善跨部门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牵头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机制,依法协助行政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释法说理、追缴赔偿费用等工作,着力破解以往“企业污染,百姓遭殃,政府埋单”的生态治理困境,至今促成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4件,落实赔偿金额553万余元;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0件,判决支持赔偿金额1066万余元。市检察院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提起全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起诉案获法院支持;广宁县检察院办理的龚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督促赔偿义务人先行赔付应急处理费230多万元,促成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

  (三)积极推进多主体参与公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案件办理、调研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协助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提出建议,促成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端州区检察院建立“人大+”工作模式,针对城区安全岛隐患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督促行政机关整治主干道安全岛设施61处。组织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参与观摩庭审、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实地验收等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共计371人次,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落实线上线下普法宣传职能,通过专题宣讲、新媒体宣传、法律“六进”等形式,提升全社会公益保护意识。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一是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发现难。检察机关通过投诉举报、新闻报道等传统渠道挖掘的线索有限,与行政机关已建立的“两法衔接”等数据平台对于挖掘公益诉讼线索作用不大,相关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执法信息不对称,数据壁垒有待打破。二是公益诉讼实现诉源治理效果不理想。目前公益诉讼检察更偏向于解决个案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对于系统性、普遍性、多发性的问题关注不够、办法不多,没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促进源头治理的作用。三是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相关程序规定不明确。目前法律主要侧重于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对判决后的执行没有详细规定。如对于追缴的各类赔偿金如何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有效监督,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一定程度上影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四是社会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识仍不足。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往往都涉及矛盾突出、复杂敏感的领域,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产生抵触情绪或者过度反应,也有群众对公益诉讼不理解不支持,在公益保护上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还有欠缺。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及公益诉讼制度,也是针对司法工作提到的唯一一项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是强化共治合力。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代表履职与检察监督的合力,推动出台相关文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协作机制,强化与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工作衔接,努力将应当监督的案件都纳入监督视角。

  二是狠抓办案监督。突出核心领域和重大案件办理,畅通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新增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力度。深化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基层个案深挖类案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根源性问题,市检察院采取撰写调研报告、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从市级层面加强溯源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国有财产保护等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着力点。

  三是扩大公众参与。把公众有序有效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示范窗口,探索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用好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公众参与跟进监督“回头看”等公开办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的专业辅助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公信力。

  四是加强配套建设。加快启动肇庆市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有效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提升办案效能。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益诉讼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制度,更好地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听取报告,是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专题调研的有关意见建议,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肇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新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对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 林金汉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9月中下旬对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供会议审议时参考。

  一、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

  调研组认为,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市委贯彻意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个核心,能动履职,积极聚焦公益保护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至2022年8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72条,立案970件,履行诉前程序887件,提起诉讼68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各2件。

  (一)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功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下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通过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追缴了国土出让金、土地闲置费和水资源费。积极稳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守护了青山绿水,有力助推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督促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和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二)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网络销售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守护百姓身边的安全;开展盲道维护等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整改维护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残疾人出行安全;开展“唤醒装睡的旅馆”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青春无烟酒”未检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强化协同共治,提升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牵头云浮、梧州、贵港三地检察机关开展广东首个省级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成为粤桂两省(区)启动保护最早、覆盖地域最广、协作程度最深的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示范;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持续推进“检察+”协作,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协助行政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释法说理、追缴赔偿费用等工作。广宁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获评生态环境部、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端州区建立“人大+”工作模式,推进多主体参与公益保护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在本次专题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公益诉讼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有待拓宽。大部分案件线索仍然依靠办案人员通过传统的调查摸排方式去发现,以大数据手段挖掘案源的效果还有待提高,依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发动社会公众群防群治的相关机制成效还有待深化。同时,总体案件结构发展不平衡,大部分案件还是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而一些新增设的法定领域、“等”外领域的案件占总体办案量较低,此类案件的探索、办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仍需积极探索开展。

  (二)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壁垒仍待进一步破除。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平台数据未跟检察机关互联互通、实现共享,也未依据已有的协作机制向检察机关报送执法数据信息,影响监督力度。

  (三)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监督的接受度有待提升。个别行政机关对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和配合不够积极主动;个别行政机关对自身行政职权边界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掌握理解不全面、不到位、不清晰,收到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后仍需要检察机关做更多的释法说理,甚至组织协调等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诉前检察建议,乃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治理效能充分体现。

  (四)公益诉讼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各基层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机构同时还承担民事、行政两大检察业务,特别是部分山区检察院仅能配置一名员额检察官,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市公益诉讼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广度、深度的进一步探索、拓展和创新。

  (五)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涉及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目前这方面的执行规范制度不健全,执行主体、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等操作性规定原则性较强,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行政机关缺乏具体指引和细则,难以把握方式和尺度,影响了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实施,也影响了公益诉讼案件裁判的威信。

  三、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信息推送、共享等功能,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扩大案件线索获取的覆盖面,协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要适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保持对新闻媒体的关注度,及时跟踪社会热点、难点、堵点和焦点问题,从“曝光”事件和新闻中分析排查发现有效线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会和团体等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收集、问题反映、线索举报等渠道,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触觉。

  (二)强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深化检察系统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配合,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对诉前检察建议,要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回复;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要积极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积极开展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监督,保障公益诉讼裁判和执行效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赔偿金、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的追缴与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三)加强公益诉讼能力建设,履职尽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继续加强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配合协作。通过个案溯源分析,督促行政机关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系统性防治工作,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长效性和系统性。司法行政、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在技术评定、鉴定评估等专业技术方面的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监督,筑牢我市绿色生态屏障、人民健康安全屏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力度,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通过灵活生动的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等方式,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关注度,切实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夯实全民参与的社会基础。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肇庆市国资委主任 杨 坤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度肇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下同)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推进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4.1%,近年来均实现了保值增值。2017-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由673.5亿元增至2131.8亿元,年均增长33%;营业收入由52.9亿元增至105.1亿元,年均增长19%;利润总额从7.7亿元增至17.1亿元,年均增长22%。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汇总资产总额2131.8亿元,同比增长16.3%,负债总额1456.3亿元,同比增长21.5%,所有者权益675.5亿元,同比增长6.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35亿元,同比增长6.5%,资产负债率68.3%,同比增长2.9个百分点。其中: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年末资产总额1326.5亿元,同比增长12.3%,负债总额928.6亿元,同比增长16%,所有者权益397.9亿元,同比增长4.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57.5亿元,同比增长4.3%,资产负债率67.3%,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县(市、区)国有企业2021年年末资产总额805.2亿元,同比增长23.6%,负债总额527.7亿元,同比增长32.4%,所有者权益277.5亿元,同比增长9.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77.5亿元,同比增长9.6%,资产负债率65.5%,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

  (二)营收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41.9%,利润总额17.1亿元,同比增长153%,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1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长146.8%,实交税费8.1亿元,同比增长37.6%。其中,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0亿元,同比增长26.6%,利润总额19.3亿元,同比增长190.5%,净利润1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实交税费7.5亿元,同比增长104.9%。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缴交税费分别占全市的66.6%、116.2%(县区为亏损)、92.2%。县(市、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1亿元,同比增长86.8%,利润总额亏损2.1亿元,净利润亏损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2.2亿元,实交税费0.6亿元,同比均大幅下降。

  (三)企业主体分布。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共310户,较2020年增加32户,增长11.5%。其中,市属国有企业199户,占比64.2%;县(市、区)国有企业111户,占比35.8%。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独资企业166户,占比53.6%,国有控股企业 132户,占比42.6%,国有实际控制企业12户,占比3.8%。

  (四)国有资本投向。

  截至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的投资资本(注册)共137.1亿元,其中81.5%集中在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9个领域。全市国有资本向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开发、民生服务、金融投资和文化旅游等领域集聚,2021年以来,市国资委共审批投资项目53个,计划总投资160亿元。市属国有资本主要布局(约60%)在国计民生领域。

  (五)省外投资项目。

  市国资委属下广东金叶投资集团控股企业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在贵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控股天津爱敏特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7.9亿元;已完成3.7亿元。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市贺江电力公司投资收购了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新坑电站和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桐坝电站,对外总投资金额2.8亿元,收购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3万千瓦。市属国有企业及县(市、区)国有企业没有境外投资情况。

  (六)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累计审批资产处置67宗,审批金额13.7亿元,其中股权转让3宗,物业处置63宗,承包经营权转让1宗。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土地交易、出让股权、资产处置、上缴国资收益等多种方式,全年为市财税实际创造形成收入共计28.1亿元,其中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创造形成财税收入26.1亿元,包括上缴股权收益8.7亿元、国资收益1.5亿元等,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可持续运转。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着力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生产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企业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市直国资系统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累计1900多次。全新开设“国资大讲堂”14期,邀请教授、专家进行业务知识授课,并多次组织到东莞、惠州、江门等兄弟地级市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工作本领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始终保持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突出政治功能,更加突出提升组织力。层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市国资系统开展谈话提醒共1069人次。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国企“党建入章”,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党委(总支、支部)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推动“前置程序”具体化,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部署我市国资国企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纳入考核的市直56家企业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修订完善或新建制度63项。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四是大力推进国企党建特色品牌和阵地建设,打造水务“供水蓝先锋”、交通“开学季公交专线”、“红十景”研学游等品牌项目,全市国资系统荣获省级、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集体2个,个人5名;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集体1个,个人1名。

  (二)持续全面深化改革,有效激发国有企业动力活力。

  按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全面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完成率达100%。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一是顶层设计引领,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印发《肇庆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各直管企业不断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依法治企建企,深化市场化运作,全面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二是降本增效先行,推进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1916人,分离移交国有企业职工“三供一业”11704户,出清处置“僵尸企业”206户,各项改革工作均提前100%完成。持续加大“两非”(非优势、非主业)板块退出力度,2021年以来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先后退出汽车维修检测、乡村道路客运、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煤气供应等领域,大幅压缩或从严控制大宗商品贸易、小水电站收并购、船舶运输、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投资规模,研究逐步稳妥退出类金融业务,推动市属国资国企“聚焦主业、突出实业”,全力以赴转型发展。三是积极开展战略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显成效。市政府重点培育混改企业广东羚光公司,稳步推进贵州石墨化项目和成都爱敏特负极材料项目,全力推动公司上市。完成肇通船厂、润庆航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中集集团,与多家民营企业共同持股经营,优势互补,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船舶建造发展,实现国内首艘LNG动力水泥罐装船“中集润庆106”在肇通船厂成功下水,目前已完工交付9艘。2021年,肇庆市党政代表团赴省国资委开展交流合作,推动省属国资国企与我市国资国企就旅游酒店、汽车贸易、文化工艺、建筑工程等领域展开深入对接,迎来白天鹅迎宾馆(肇庆湖滨店)、怀集柠檬深加工项目等成功落地,为肇庆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2.完善公司治理,加快推动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全面强化董事会管理制度改革。将规范董事会建设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牛鼻子”,小步快跑、久久为功,目前已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落实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任务。出台《肇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强化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重要作用。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应建尽建董事会32家,应纳入外部董事占多数企业26家,完成率达100%。建立了包括来源、标准、考核、人才库等方面的外部董事管理体系,通过公开报名、定向推荐、国资系统内部推荐形式,选聘50名人才进入外部董事人才库,聘任委派了首批直管企业外部董事29名。二是全面落实经理层职权制度改革。在企业全面铺开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印发工作方案,签订“一人一岗”协议书、“一人一表”责任书,全面激发企业经营管理发展活力。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揭榜挂帅”,在符合挑战目标业绩考核的条件下,总经理的年薪可达到同级董事长的近三倍,打破了按职务级别进行收入分配的僵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配套制度,明晰出资人、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清单,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机制,把生产经营、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财务管理等23项决策权力下放给经理层,实现“权力—决策—执行”治理链条的闭环管理。三是建立完善市场化绩效考核机制。2021年,市国资委革新重塑各直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体制机制,创造性引入“考核等次薪酬调节系数”,鼓励探索经营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监管企业全部实现全员考核,推动国资监管考核工作由“低薪酬—弱考核—没动力”的恶性循环,转变为“提高天花板—实现强挂钩—激发创造力”的良性循环。2021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薪酬为81.2万元(含任期激励收入),较上年最高薪酬74.4万元增长9.2%;最低薪酬为55.4万元,较上年最低薪酬59.3万元下降6.7%,首次实现薪酬与考核结果强挂钩、首次实现评价计分主体广泛性、首次出现优秀等次数量减少、首次出现考核结果没有满分,考核结果更加突出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考核导向。

  3.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攻坚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市属国资系统7家三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其中转企改制4家、撤销1家、取消编制2家,特别是市市场物业总站作为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和“老大难”单位,市国资委坚定改革决心不动摇,坚定政策底线不退步,深入细致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成功争取大多数干部职工理解支持,目前转企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市市场物业总站已更名为肇庆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按照“一年市级、三年省级、五年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目标加快发展,形势良好。此外,解决了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和编制问题,完成了市商业幼儿园调整为公益二类并移交市教育局管理工作,解决了星荷住宅小区由“罐装管输”煤气改装管道天然气等问题,并一体推进市府机关石油气供应站改革。

  (三)大力聚焦主责主业,国资国企“压舱石”作用有效彰显。

  坚持产业强市,加大创新驱动,强化项目带动,积极引项目、强主业、补链条、谋新业,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断提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一是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以战略思维全面布局新能源材料、储备林、黄金水道、产业园区、现代农业5条全产业链建设,新兴产业发展结出硕果。金叶集团进军“负极材料+电子材料”双主业,目前成都爱敏特一期1万吨负极材料项目顺利投产,贵州羚光一期、二期共计2万吨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交通集团打造“矿产—港口码头(LNG加注站)—航运—造船”全产业链,与大型央企、国企合作,参与投资累计200多亿元的矿产资源项目建设,布局建设总投资40多亿元的4个港区5个码头。水务集团进军40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积极打造“绿色水电+国家储备林”绿色生态主业,目前对接意向林地超20万亩,已完成收储8.46万亩。城投集团进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与意向合作公司洽商建设优质现代农产品交易平台和规模化物流配送中心。全力推进文旅振兴,市文旅集团开设星湖“水上公交”惠民项目,波海湖码头投入运营,初步形成星湖大环湖水上游交通体系。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生力军作用有效发挥。主动承接政府性工程项目建设,如承接总投资为30亿元的广东瑞庆时代项目,累计完成产值17.4亿元;参与总投资为17.48亿元的西江干流治理工程项目,累计完成产值7.1亿元。7个市直医疗系统项目建设、水田垦造、健康驿站建设等工作均按计划推进。实现了广佛肇高速公路全线、东进大道三期工程主线通车,肇明高速动工建设。提前完成鼎湖区元气森林输水管道全线接通工程。三是推动产业招商落地成效突出。市国资委作为首谈人,引入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落户肇庆新区,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首期投资12.5亿元)。大力挖掘和培育合作项目,引入中集集团与多家民营企业共同持股经营肇通船厂,先后与华润水泥、海螺水泥、葛洲坝、中电建、中建材等大型央企、国企合作,参与了封开大排、广宁葫芦坑、封开古利山、广宁木格等花岗岩矿产项目的投资建设,成为黄金水道全产业链上游环节的中坚力量。四是服务社会民生能力逐渐提升。基本完成端州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并组网通水,建成永安水厂增容改造项目、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设供水管网约276公里。推进“全市供排水一体化”,目前总供水能力达77.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达41.1万立方米/日,服务230多万人。推进高要区金利城区主干道路面升级改造,金利镇西围涌、金盛涌河岸整治提升及西围涌水质改善。推进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2021年公交线路总数55条,总运营里程3694.3万公里,客运量超5000万人次。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全市国有企业减免6000余户承租户租金超1亿元。

  (四)大胆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实举措推进人才强企。

  市国资委全面加强党委在统筹全局、构建梯队、示范引领、严管厚爱方面的领导力,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培养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多层次、宽领域持续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拓宽人才招引渠道。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开展跨集团任职、强制轮岗、竞争上岗,不断探索柔性引才等途径,丰富聘用方式。2021年以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515个(含中高层管理岗位279个),开放内部竞聘岗位102个。首次在肇庆建工以“全体起立、公开竞聘、择优坐下”原则引入4名职业经理人,论资排辈、近亲繁殖的现象得到有效抑制,老企业焕发新活力。积极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大力开展高校招聘活动,各直管国有企业共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98名。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技术人才,引进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40名。成功搭建“凤麟洲·人才花园”引才纳智的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定期举办座谈论坛、人才沙龙、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三是强化国有企业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整顿国有企业班子队伍,大力培育青年领导干部,优化年龄、专业结构,使公司决策更趋合理、更加高效。目前,共调整配备8家市直管企业班子成员20人,80后占大多数。这些调整培养干部的举措,在国资系统尚属首次,通过大规模的人才优化,有效打破人才“板结化”,引进增量、激活存量,人才梯队更有计划、更具层次,激发了整体活力,人才队伍更有奔头。

  (五)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构建国有企业全过程监管体系。

  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国资监管与企业治理双提升。一是创造性构建“6+1”外部监督管理体系,即纪检监察、专项检查、外部董事、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智慧国资,形成系统化管理、全要素覆盖、全过程监督的监管闭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效率。各直管企业共设有纪检监察室7个。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小组发现企业在党建、资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250多个,并要求逐一整改。全面完成8家直管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工作。各直管企业配备总法律顾问5名,仅半年时间就规避和化解风险金额1093万元。二是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智慧国资建设,上线“肇易租”平台,规范资产租赁行为,实现产权、投资、财务、风险防范、人才服务等领域的“一本账”实时动态管理。破除了市国资委与监管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解决了数据信息不完整、动态掌握不及时、监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化、资产状态实时查询监控。目前正在加快搭建“一云、一脑、两中心”总体架构。三是加强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监督。强化产权、投资、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进一步织牢织密风险防控网,多方面“堵漏洞”,切实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形成定期报告制度,出台《肇庆市国资委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办法》,督促企业每年开展风险防范排查并按要求整改落实,2021年各直管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年度风险排查情况及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印发《肇庆市国资委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财务动态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财务总监职责作用,实现对国有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专业专职财务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国企整体实力有待增强。

  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总盘子中占比较小,产业经济基础薄弱,新兴产业布局不足,市属国有企业布局偏重基础设施和功能性产业,与全市“主导+特色”制造业产业集群战略匹配程度不高,产业链的高价值领域涉足较少,缺乏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

  (二)企业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突破,部分企业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弱,对系统性问题关注不足,一些管基本、管长远、管基础的制度在制定、推动、落实上不够,治理机制不能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有待改善。

  全市国有企业负债总额1456.3亿元,同比增加257.6亿元,增幅21.5%;资产负债率68.3%,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个别县(市、区)资产负债率已超过80%,2021年负债总额增长率(21.5%)超过资产总额增长率(16.3%),资产增长受负债增长的驱动较强,资产质量整体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加强市县两级国资国企的协同合作,主动嵌入到建设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中去,做强“产业投资与发展、城乡建设与发展、交通基建与运营”三大产业集群,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净利润超10亿元、国联公司信用评级提升至3A的“千百十+3A”的总体目标,为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作出国有经济担当。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企创新活力。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提升国资国企市场综合竞争能力。一是优化国有企业顶层设计。争取出台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文件、措施,从充实国有资本、夯实发展基础、支持业务发展等方面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支持市水务集团整合资源转型为公用事业投资控股公司、市金叶集团通过收并购转型为工业(产业)投资控股公司。推动市交通集团、市金叶集团、市水务集团对照“双百企业”标准打造“明星企业”,以品质打造行业标杆。二是明确各级会议议事边界。进一步明晰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边界,健全各治理机构的议事决策程序。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深入实施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二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坚持把人才改革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头等大事,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选人用人、中长期激励方面有新的更大突破。

  (二)挖掘资本市场优势,带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针对当前国企综合负债率居高,大量资金被低效压占,资金面紧张等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国有“四资”(资源、资产、资金、资本)资本化证券化,将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实现资源有偿、资产盘活、资本升值、资金流动。一是积极向资本市场迈进。确保实现在2023年内控股2家主板上市公司目标,其中通过市场化并购1家(目前已取得关键进展),培育支持广东羚光“负极材料+电子新材料”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并确保2023年在北交所上市。此外,全力支持市肇水发展有限公司上市重组各方面工作,力争未来5年内在A股上市。二是构建“大资产、大融资、大财政”。依托肇庆高新区,建立新能源产业园区,为招商引资搭建平台。指导国有企业出资设立新业态产业基金,协调各方资源,促进产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产业流动和倾斜,实现人才、信息、资金等集聚互联。三是推动国有企业评级应评尽评。市属国资在2A+基础上,按照产业集团模式,全力挺进3A评级,推动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2A国资企业向2A+方向努力;加快推进其他县(市、区)国资企业2A评级工作。进一步丰富融资通道,降低资金成本。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持续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围绕着产业转”意识,指导国资国企成为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引入者、新兴产业的培育者,持续筑牢国有经济底盘。一是全力推动5条全产业链建设。坚定不移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推动新能源材料、黄金水道、国家储备林、园区建设、现代农业5条全产业链,主动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力争完成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全工艺生产线、建造29艘载重量1500吨的罐装水泥船、收储40万亩以上林地、打造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主动谋划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国企作用,积极谋划一批投资开发项目,创造更多新的增长点。加快落实广东羚光高要芯片级化工材料项目20亩项目用地,推动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早日实施。推进全市港口码头建设“一盘棋”,稳步推进封开、德庆4个港区5个码头外,积极参与高要孔湾、四会绥江等若干个中小型码头的投资建设,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大肇庆港”。积极谋划参与国省道改扩建和“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肇庆大道北侧119区、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25-22”等加油站布点规划。重点关注德庆等地工业园区,力争新增1个工业园区污水治理项目。全力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政府投资类项目省道263扩建工程、永贝大道(四期)工程等10个项目合同的洽谈及相关代建管理工作。用心策划推进一批新文旅项目,加快西江水上旅游、大湾区“文商创旅”融合发展示范区、5D沉浸式文旅项目等项目建设。三是构建“大建工”发展格局。整合全市国企内部施工资质、规划设计、人才资源,构建大建工产业板块,拓展包括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工程质量检测、装配式建筑施工等业务,形成“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发展格局。

  (四)筑牢风险防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谋划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委员会,承担国企投资审核决策工作。实行“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推动冠标认证“应冠尽冠”,力争未来两年市直管企业、重点二级企业相继通过认证,到2025年所有企业基本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国资国企反腐败斗争,尤其注意解决好国企债务可持续性问题,完善和落实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形势稳定。进一步强化市国资委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更多基层企业延伸,形成震慑。用好家访制度,加强国企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运用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内网直播,发挥系统内监督作用。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形势稳定。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黄 平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肇发〔2018〕19号,以下简称市委《意见》)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分别到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我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的起草编制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结合调研情况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财经工委对上述两份报告进行了研究和初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总体评价

  财经工委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国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意见》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市财政局牵头形成了《综合报告》,市国资委牵头形成了《专项报告》。《综合报告》全面反映了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三类(我市暂无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较为详细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改革任务进展、基础管理工作推进,简要反映了国资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的担当作用,针对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对上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也作了积极回应。《专项报告》反映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资产负债、运营效益以及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等情况,比较详细地报告了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置和收益分配以及国有企业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重点突出。总的来看,两个报告内容全面、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客观,查找问题针对性强,改进措施有力并具操作性,切合我市实际,总体符合党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精神以及市委《意见》要求。

  财经工委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有较好成效。同时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国有企业布局不优,高价值领域涉足不多,部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领导班子队伍长期配备不齐甚至过少,影响议事规则的执行以及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民主化,不利于企业发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低、对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不够大等。对这些问题,市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及报告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及报告工作,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报告工作。市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按照党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意见》要求,切实承担起报告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财政、国资、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向纵深发展。

  (二)深化国企改革,强化班子与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市国资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指导,引导国有企业主动融入国家、省重大战略,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对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功能区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服务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融资资产交易、重大资产处置的管理,切实强化债务监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着力解决企业承担的政府性、非经营性项目资金问题,降低企业负债水平,防范化解财务风险。三是完善国有企业的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充分反映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配齐配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加大对创新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措施,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与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做好土地资源与产业项目的精准匹配,优先保障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加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监督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

  (四)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充实管理力量,加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筹和调剂力度,以打造“数字政府”为契机,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财政配置资源效率;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切实规范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以上初审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建设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人选 李健艺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肇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不断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短板,强化平战结合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肇庆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三年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目前,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我市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一)加快推动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研卫生健康工作,多次专题研究推动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工作。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振兴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卫生健康事业振兴重点项目的目标和方向。自2020以来,全市共谋划申报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项目129个,其中32个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建设,总投资84.69亿元,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3.148亿元;其余97个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32个项目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项目10个,总投资10.43亿元,累计获得2020-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13亿元,目前6个项目已投入使用,4个在建,计划于2023年前全部建成。2022年,围绕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补短板等领域,谋划项目48个(其中市级项目9个,县级项目39个),总投资166.96亿元,已全部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稳妥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一是健全疾控机构,强化基层公共卫生能力。今年3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将市端州、市鼎湖疾控中心分别移交端州区、鼎湖区管理,设立端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鼎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要求将各级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控制在岗位总额的85%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控制在岗位总额的7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应急实验室项目建设,新建综合楼已于今年5月投入使用,并配置了标准化的应急物资仓库。加快旧楼实验室改造,实验室面积比原来增加1280平方米。三是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单日最大检测能力达13720管(市疾控中心5000管/天、高要区疾控中心2200管/天、四会市疾控中心1000管/天、广宁县疾控中心1600管/天、德庆县疾控中心1600管/天、封开县疾控中心720管/天、怀集县疾控中心1600管/天),符合上级有关要求。四是加强基因测序和抗体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市疾控中心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建设,加强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检测管理。目前我市已具备了基因测序和抗体检测能力。

  (三)着力强化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加强市一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传染病区现拥有床位55张(包括标准负压病房6张、重症负压病房6张),并配有负压担架、床边X光机、床边B超、CT等医疗设备。加快市一医院应急留置中心项目建设,投入2.35亿元,在医院规培楼原4层基础上加建12层,规划设置床位516张,预计2022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优势,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药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全力提高治愈率。二是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依托市一医院,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体系,建设标准化传染病区承担我市重大疫情救治、中西医结合诊疗和医护人员培训等任务。目前,市一医院拥有可转换传染病床1000张(ICU病床200张),可在疫情发生后即刻启用。三是强化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进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做好三区两通道改造,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提高应对公共卫生防疫能力水平。目前5个县(市)的7个县级公立医院共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床342张、ICU病床104张。

  (四)扎实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一是指定市一医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并设立3个独立院区(北岭分院、特殊病区、应急留置中心),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同时持续加强医疗救治,强化救治培训,落实诊疗要求。二是指定中山三院肇庆医院作为亚(准)定点救治医院场所,目前可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床位数1000张(ICU病床100张)。三是拟定端州区8区睦州路旁工业厂房(计划床位1600张)、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鼎湖校区(计划床位2400张)为我市方舱医院建设场所。

  (五)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完善队伍装备配置,确保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需要。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卫生应急队伍7支,队员179人,专业涵盖卫生应急管理、传染病控制等7大学科,队伍标配装备配备率达100%。二是加大公共卫生类人才引进力度。我市通过大力实施“千人强基计划”,2019年至今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426名,其中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36名,有效推动公共卫生人才下沉基层。三是加快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倾斜保障公共卫生人才待遇,强化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和乡镇卫生院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津补贴保障。四是简化公共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手续,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按规定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至今,我市已招聘3批次共241名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

  (六)大力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多渠道统筹落实配套资金,以保障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顺利实施。2020-2022年,全市共争取各级各类资金约35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116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0450万元专项用于发热门诊、诊室建设项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项目1567万元,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项目1868万元,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1231万元)、地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3.148亿元。

  (七)快速精准高效处置本土疫情。2022年,我市先后发生“0327”高要金利、“0831”高要南岸、“1003”四会龙甫服务区、“1010”新疆返肇阳性人员、“1012”四会龙甫服务区、“1020”高要蚬岗等多轮本土疫情,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激活应急指挥机制,组建前后方两个应急指挥部,分别统筹调度17个工作组,实行提级管理,抢抓“白金6小时”和“黄金24小时”处置窗口期,快速果断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是迅速激活应急指挥机制。疫情处置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后方指挥部统筹全市力量,连线前方指挥部进行协调调度,相关市领导带队前方指挥部,现场处置疫情。二是协同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市卫健、疾控、公安、商务、交通、政数等部门迅速行动、协调联动,精准高效开展封闭管控、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防外溢等工作,全市累计组织4000名医护人员参与疫情处置。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集中力量分类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目前还在院治疗8例,已治愈出院40例。

  二、工作成效

  (一)提高了“一锤定音”能力。通过加强疾控机构建设,市疾控中心已具备传染快速排查和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均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同时通过强化市、县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队伍装备配置,进一步提高了现场处置能力。

  (二)增强了平战结合能力。健全完善了城市及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网络,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了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制定“平疫结合”转换预案,必要时可迅速转换使用。

  (三)强化了人才支撑作用。通过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建立了1229人的流调溯源队伍、645人的核酸检测队和1.6万余人的核酸采样队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才不断增加,西医、中医防疫救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防疫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通过大力推进流调溯源、核酸采样检测、隔离场所设置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培训演练,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在今年发生的多轮本土疫情中,“0327”高要金利疫情自首发病例报告后仅用4天时间实现了疫情社会面见底清零,“0831”高要南岸疫情、“1010”新疆返肇阳性人员事件均实现了半天社会面清零,“1002”和“1012”两次四会龙甫服务区疫情均在当天完成疫情处置,“1020”高要蚬岗疫情未发生社会面传播......多轮本土疫情防控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450多万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战“疫”答卷。

  三、存在问题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仍存在薄弱环节。目前,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市级传染病医院还未建成,在应对急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存在救治区域分散、交叉感染风险。

  (二)应急处置能力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对照省、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36条”以及《广东省方舱医院建设方案(试行)》要求,我市应急处置能力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方舱医院救治能力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目前我市方舱医院尚未启动建设,上级要求的5000张方舱医院床位的储备任务尚未完成。二是核酸检测能力距离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目前我市最大检测能力合计为23.24万管/天,距离国家标准仍存在约18万管/天的检测能力缺口。

  (三)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仍有短板和不足。在今年多轮本土疫情处置工作中,暴露我市出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如“0327”疫情处置期间个别药店的“哨点”监测预警不到位;“0831”疫情处置期间部分学校等场所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不到位,没有落实专人值守,“三人小组”力量不足,落地查人效率有待加强;“1010”疫情发现对新疆返肇自驾车人员全程跟踪引导不到位,出现不听引导脱管现象;“1020”疫情发现部分高速服务区出口未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部分乡镇市场、餐饮店、小旅馆、便利店等未严格落实扫录场所码措施,交易市场对外省来肇人员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短板,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资金,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加快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可行性研究等项目立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立项实施。二是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办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债券资金支付进度,争取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牢牢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一是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持之以恒把各项措施严起来、紧起来。二是抓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全链条防控,切实推动各级各类单位特别是企业落实防疫的主体责任。三是围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场所、人员转运、方舱医院等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尽快补齐缺口和不足。四是认真总结疫情“实战”的经验和教训,把实战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疫情应急规范化处置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打一仗、进一步”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快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建设,以确保发生本土疫情后三类医院可以24小时内投入使用。二是持续强化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利用医疗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改扩建可转换传染病区,改善医院医疗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提高病原检测和临床检查能力,切实加强医院急救、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进而提高我市疫情防控能力和传染病救治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医院等三家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设备采购和实验室装修,提升核酸检测能力5万管/天。二是加快全市18个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建设,并力争2023年上半年完成,确保全市核酸检测能力至少达到41.1万管/天。三是加强本地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全市检测技术人员100%再培训到位,不断提升检测技术人员的核酸检测能力。

  

关于对市政府加快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建设情况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郑时广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对市政府加快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9至10月对全市加快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供会议审议时参考。

  一、我市加快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的进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2020年以来,我市突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立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大力推进落实《肇庆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不断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短板。全市各地坚持“平战结合”的思维,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技术、防控能力和防控物资的储备,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截至2022年9月,《肇庆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是提高了“一锤定音”的检测能力。全市大力加强疾控机构对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具备了对急性传染病快速排查和检测的“一锤定音”能力,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均具备了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全市疾控机构通过强化市、县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装备配置,进一步提高了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是增强了“平战结合”的应对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的原则,构建了分级分层分流的市、县两级医院传染病救治网络。全市建成发热门诊20间,发热诊室115间,总数排名全省第8位,在全省处于中上水平。目前,市第一人民医院拥有可转换传染病床1000张(其中ICU病床200张);4个山区县和四会市共7家公立医院建设了可转换传染病床342张,ICU病床104张,配备了必要的医疗设备,达到了国家的建设要求。全市可转换传染病床均制定了“平疫结合”的转换预案,必要时可迅速转换使用。初步选定肇庆医专端州校区作为我市方舱医院“平战结合”的改造场所,目前正按要求制定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落实方舱医院运营所需的团队物资和业务流程,确保有需要时可迅速启动并顺畅运作。

  三是强化了疾控队伍的救治能力。端州区和鼎湖区已成立区级疾控中心,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不断增加,每千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为0.91人,高于0.62人的省定标准,排名全省第4位。已建立起有1200多人的流调溯源队伍,640多人的核酸检测队和1.6万多人的核酸采样队伍。全市建立起市、县两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卫生应急队伍7支,配备队员170多人,专业涵盖卫生应急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等7大学科,应急队伍标配装备配备率达100%。2019年以来,全市加大公共卫生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实施“千人强基计划”共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了426名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中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36名,推动了公共卫生专业人才下沉基层。大力简化公共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手续,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尚未入编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按规定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至今,已分3批次招聘了241名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入编。全市专业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是提升了防疫应急的处置能力。全市通过大力推进流调溯源、核酸采样检测、隔离场所设置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今年发生的“0327”高要金利和“0831”高要南岸两轮本土疫情,全市卫健系统快速响应、迅速行动,重兵合围,争分夺秒抓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关键环节,用最短时间圈住封死捞干扑灭了疫情,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的目标,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经过两轮本土疫情的应急处置实战检验,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主要存在问题

  在本次专题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在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硬件设施仍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市还没有建成独立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在应对急性重大传染性疾病时,存在救治区域分散、交叉感染风险大等弊端。拟建设的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只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尚未落实建设资金,还未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纳入《肇庆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设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留置中心项目,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项目,市疾控中心应急实验室项目共4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未能够按预定时间建成交付使用。

  (二)应急处置能力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对照《广东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36条”》以及《广东省方舱医院建设方案(试行)》的要求,我市应急处置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方舱医院建设尚未启动。按照省的要求,我市需储备至少5000张方舱医院床位。目前我市只是初步选定了方舱医院的建设场所,但尚未启动建设。二是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按照国家标准,我市核酸检测能力要达到41.1万管/天。目前全市有4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核酸检测业务,最大检测能力合计为23.24万管/天,缺口约18万管/天。全市每百万人口核酸检测能力为5.65万管/天,低于全省每百万人口7.74万管/天的平均水平,核酸检测能力排名全省第13位。

  (三)县级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有待提升。受基础条件制约,我市部分县级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存在突出的软硬件短板,未能充分满足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工作需要。德庆县疾控中心办公用房紧张,无设置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县人民医院未设置负压病房。封开县疾控中心检验室仪器设备残旧,不能满足日常疾病预防工作业务的开展。鼎湖区疾控中心硬件设施配套有待完善,目前尚未配置在编的工作人员。广宁县公共卫生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未能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占比50%以上”的标准配备流调溯源队员。该县112名流调溯源队员中至少需配置公共卫生专业人员56人,目前只配置11人,占比19.6%,缺口达45人。

  三、对加快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的建议

  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落实中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的重要基础。结合本次调研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下一阶段我市加快全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硬件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把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岭分院建设成为“平战结合”的综合性传染病医院(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增强我市对重大传染病人的救治能力,构建完善重大传染病患者集中救治体系。对纳入《肇庆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设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留置中心项目等4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硬件建设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夯实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硬件基础。

  (二)加快提升疫情防控救治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快方舱医院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方舱医院的建设(改造)工作进度,提前做好方舱医院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的配备准备,做好医务人员应急救治和感染控制等业务培训,一旦发生重大疫情,达到触发条件时能够在48小时内将设备设施和医务人员投入到方舱医院之中,满足重大涉疫人员集中隔离救治工作需要。二是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高要区中医院3所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升级改造,通过专项债项目等渠道,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确保全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到41.1万管/日的国家标准。

  (三)持续推进县级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持续强化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一是要重点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提升县级疾控中心的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要加快提升县级医院的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大力夯实县域疫情检测救治第一道关口,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与现代化疾病防控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加快补齐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配置不足的短板。大力开展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及时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能力。

  

肇庆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陆开朝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肇庆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下,动员全市各地各部门真心实意抓、真金白银投、真刀真枪干,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三农”领域在全局中“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协调发展出现显著变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据统计,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从2017年的497.99亿增加到2021年的721.75亿元,增幅29.5%,年均增长5.3%,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4%加快0.9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255.71亿元,同比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首次突破2万元,达20627元,较2017年增长25.54%,2021年达到22689元,同比增长10.0%,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1.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至1.67∶1,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一)牢记国之大者使命任务,坚决扛稳扛牢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政治责任

  1.抓好稳粮保供工程。粮食生产实现连年增长,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1/10,产量在全省排名第3。南药、水产、生猪、水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分别位居全省第1、第2、第3、第3、第6。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在全省排名前列,获得优秀等次,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以上抽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全市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抓好耕地保护工程。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充分摸查耕地卫片整改图斑情况,科学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统筹耕地用途管制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多途径拓宽流入耕地来源,压茬推进耕地恢复,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稳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整治,2021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处置到位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66宗,涉及耕地面积459.9亩。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全面完成原有56个“大棚房”问题和1508个备案设施农业排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现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目标。

  3.抓好撂荒耕地整治攻坚行动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复耕复种撂荒耕地5.67万亩,完成省下发疑似撂荒地可复耕总面积的87.64%,其中今年以来复耕复种2.68万亩,完成2022年任务的76.97%。累计建成155万亩高标准农田,连续3年在全省年度评估中排名前列,获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

  (二)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肇庆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从责任、政策、帮扶和监管等方面,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转变。以“稳就业”为抓手,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9月,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23536人,有劳力脱贫群众1-8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8万元,脱贫户家庭收入没有出现大幅下滑现象,脱贫成效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响应和动态管理,全市累计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共1207户4259人,已100%落实帮扶措施,其中已消除风险1019户3562人,全市没有发现规模性返贫现象。

  2.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铺开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努力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一是壮大帮扶力量。在全省率先选派578名乡村振兴驻镇帮扶干部和389名驻村第一书记,做到驻镇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同步选派、同步进驻。我市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扎实推进,受到省乡村振兴局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发言。二是创新帮扶方式。在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市直单位牵头、市县两级单位组团帮扶模式,对重点帮扶镇、巩固提升镇分别采取“1+2+2”、“1+1+3”的方式,全部由市一级层面进行提级组团帮扶。三是实施帮扶项目。开展“三深入三围绕”办实事工作,实施了镇域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圩镇功能提升、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亮化工程等一大批精准帮扶项目,办好了消费帮扶助农专柜专区、义诊下乡、乡镇校园设施修缮等一大批惠农利民实事,实现“五个提升”。四是用好管好帮扶资金。先后制定出台了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2021-2022年共筹集财政帮扶资金30.46亿元,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3.扎实做好新阶段东西部协作工作。建立健全新阶段肇贺协作政策体系、工作框架,先后印发《肇庆市·贺州市东西部协作工作方案(2022-2025年)》《肇庆市·贺州市2022年粤桂协作市级层面工作清单》,联合印发了《粤桂协作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与消费协作,截至9月,全市已选派11名干部、47名专业技术人才,投入自筹财政援助资金1010万元,动员社会捐款捐物881万元,帮助协作地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688人,消费帮扶6575万元,共建产业园区3个援建(扶贫)车间16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906人,在协作地区动工建设4条乡村振兴示范村,安排20个镇(街道)、56条村(社区)、34家企业、5个社会组织、12间学校和6间医院与协作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三)着力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全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强市的步伐不断加快

  1.着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平台。优化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2021年至今获批鼎湖区水产、怀集县稻蔬(扩容提质)、高要预制菜和封开杏花鸡扩容提质4个省级产业园,全市累计创建1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了全市所有涉农县市区和全市六大农业主导产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并逐步实现“一县(市、区)多园”的总体发展格局。抓好园区提质增效,创建成功的前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21年实现总产值123亿元,较创建前增加51.86亿元,园区实现创税1326.65万元,带动税收2134.77万元,实现联农带农4.5万户。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肇庆配送分中心首期工程投入运营,RCEP国际柑橘采购交易中心落户德庆,省供销社天庆冷链物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扎实推进,集散有序、高效流通的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心基本形成。

  2.着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新建7个万亩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全市六大农业主导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新认定94个专业村、18个专业镇,均排全省第3,怀集县冷坑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49家,新增规上食品加工企业8家,累计拥有规模以上食品饮料企业73家,2021年实现总产值157.6亿元,同比增长16.7%。预制菜产业发展取得先机,大湾区首个预制菜产业园落户肇庆,总规划7000亩,重点打造包括预制菜数字化生产集聚中心等“八大中心”和预制菜加工区等“六大功能区”,抢占预制菜产业新高地,其中,新协航投资15亿元的大湾区冷链物流和预制菜加工基地项目已启动建设。研究起草预制菜支持政策,先后成立了预制菜产业联盟、原材料供应商联盟,制定了预制菜名企名菜目录,推出了“小肇上菜”电商平台,为预制菜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全市共培育“中央厨房”预制菜企业26家、实现营业收入超20亿元,带动就业1.3万人,涌现出恒兴水产、得宝、蒸烩煮等一批明星企业。

  3.着力强化农业品牌和市场建设。全力开展“肇农优品”营销宣传攻势,探索成立产业联盟,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契机,建立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肇字号”农业品牌效应日益显现。去年以来,全市新增“粤字号”农业品牌8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9个,认证数量超过2017-2020年三年新增认证总数的2倍。目前,全市现有“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21个。特色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德庆贡柑积极闯关RCEP市场,推动德庆贡柑畅销国内外,实现量价齐升。创新开展“父爱如兰,用兰勇敢表达爱”主题活动,成为网络“造节营销模式”顶流,大幅提升了四会兰花品牌定位和产品附加值,将四会打造成为“中国父兰之乡”。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具有“岭南风韵 肇庆特色”的美丽乡村画卷渐次呈现

  1.乡村环境更加美丽宜居。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13759个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收运覆盖率100%,保洁覆盖率10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基本健全。以美学思维提升乡村风貌,在全省率先启动美丽圩镇建设行动,连续4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书记项目”工程,成功打造14个、谋划推进7个美丽圩镇示范镇。全面建成5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7条、新谋划建设8条共154公里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四会古邑碧道画廊加快建设,并引入省国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德庆县获评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四会威整、封开江口入选首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高要猫爪谷生态农场、高要哈哈乐农耕文化园、四会桔子小镇、怀集华辰玫瑰园等田园综合体成为新晋网红打卡点。贺江碧道画廊从无到有,经过3年时间建设,成为全省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2021年接待游客76.1万人次、旅游收入约2.8亿元,获评“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封开台洞村创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四会‘“古邑丰收喜悦之旅”入选国家2022年度“乡村四时好风光——稻花香里说丰年”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洲镇入选“2021年度中国乡村振兴十大示范镇”。

  2.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9.5%,累计新建和改造农村公厕2304个。自去年以来,全面完成农村户厕、公厕排查及85.78%问题户厕、98.79%问题公厕整改。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64.39%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021年度四会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广宁县创建成为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将自然村村内干路路面硬底化纳入全市民生实事,今年以来,完成硬底化487.32公里,全市自然村村内干路路面完成硬底化达79.78%。大力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和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去年全市完成集中供水农村人口60万人,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完成人口数为全省第三;今年以来,新增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覆盖6.42万人,规模化率达73.5%。深入开展“三线”整治,累计完成684个行政村4969个自然村“三线”整治工作。加快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体系建设,在行政村邮政快递全覆盖基础上,积极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封开县被评选为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3.乡村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有序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城乡联动、双向提升”改革,稳步推进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新建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5所,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建成规范化村卫生站1167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设置1间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目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千人强基计划”,为基层医疗机构引进全日制医学本科生近500名,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我市及德庆、怀集被评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获省政府通报表扬。

  (五)坚持和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市乡村实现井然有序又生机勃勃

  1.扎实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在全省率先制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考核工作方案》,压实涉农县党委和县委书记责任,推动省30条措施和市31项工作内容及主要指标落地落实。建立制度性安排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累计选派18名优秀年轻干部交流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入实施村党(社区)组织“头雁”工程,出台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25条措施,开展村党(社区)组织书记全员轮训及大专学历教育,推动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省际交界区基层治理“1+10”联建共建新模式,全力推动“粤桂一家亲·省际睦邻廊道”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更高质量的“肇贺好邻里”、“肇梧好邻里”。实施乡镇干部“安心工程”,累计建成2622套乡镇干部周转房,受益乡镇干部达5000多名;对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进行补助,切实解决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后顾之忧;实施镇村经费保障行动,保障每个乡镇办公经费平均达300—500万元,落实每个镇街30万/年、每个村1万元/年党建工作经费。

  2.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建成1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20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全市建制镇、行政村均达到县级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其中86.52%建制镇获县级以上文明镇称号,74.9%行政村获县级以上文明村称号。大力开展文明乡风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规范完善工作,全市1549个村(社区)100%修订完善具有依法保障、自我约束、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施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行动,2021年共评选市级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10个、“最美家庭”10户、“书香家庭”21户,2户家庭获全国“最美家庭”,4户家庭获省“最美家庭”、1户家庭获省“优秀书香家庭”。

  3.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打造83个实践创新项目以及105个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大力推广“四大中心”改革经验,推动整合乡镇(街道)工作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全市行政村(社区)100%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调解各类纠纷10038件,调解成功9862件,成功率98.2%。大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高位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1年主要战果等指标均排全省前列。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全面实现省、市、县、镇、村(居)五级综治中心全覆盖,行政村“雪亮工程”覆盖率90.83%。2021年至今,全市农村没有发生大规模疫情、涉农群体性事件,没有出现重大涉农负面舆情。德庆县官圩镇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名单,四会市石狗镇程村村、广宁县南街街道江美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四会市石狗镇等7个乡镇、39个行政村入选2021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名单。

  4.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发证率为99.82%,成员股权发证率为98.84%。健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27.97万宗,占应登记发证的91.7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0.97万宗,占应登记发证的89.41%,达到国家考核标准(80%)目标。稳慎推进德庆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村。

  (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加大要素保障供给

  1.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累计培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87847人。深入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系列政策,2021年以来,引进涉农领域领军人才1名,山区县新引进(含柔性引进)博士14名,硕士142名,全市新招募到岗“三支一扶”人员184名。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累计认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7家。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建成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8个,建成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88个,截至9月,累计举办各类人才活动810场,引育各类人才1.9万人次。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特殊紧缺人才“千人强基计划”,我市“千人强基计划”被列入全省乡村振兴百佳实践案例。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打造“肇庆家嫂”品牌,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百佳实践案例。

  2.强化多元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入农业农村比例逐年提高,2021年至今年9月,全市累计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77.39亿元。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两年来统筹资金规模分别达到11.75亿元、17.59亿元投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债券资金36.1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研究制订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文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金融支农服务和创新“多点开花”,农业保险险种基本覆盖市内特色农业生产主要品种。截至2022年9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34.87亿元,比年初增长13.89%,占各项贷款比重28.85%。

  3.强化用地保障。每年超额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其中2021年、2022年分别达20.64%、20.59%。严格按照不低于50亩/园标准一次性安排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计划指标,保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出台《肇庆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累计已批准5个、谋划推进6个项目实施点状供地。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虽然总体开局较好,但作为农业大市,我市还存在农业现代化水平仍然不高,乡村建设短板弱项较多,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我市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狠抓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市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五年见到显著成效、十年根本改变落后面貌”目标顺利实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削坡建房

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余锦兴

(2022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强化统筹推进、细化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3年来,全市75%的现有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达到消除风险或有效降低风险的成效,其中:省下达我市2020-2021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6860户,已经全部整治完毕;截至2022年9月底,2022年风险点整治任务5604户中,已开工4069户,开工率72.61%;已竣工2766户,竣工率49.36%。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全市“一盘棋”抓工作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于2018年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于2020年出台了《肇庆市农村削坡建房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推进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同时,按照“一处(户)一策”“先急后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工作原则和“降低风险、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思路,科学统筹规划、分类分布实施、层层抓落实,循序渐进推进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目标指引,坚持挂图作战抓好任务落实。在2019年完成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点排查认定台账编制的工作基础上,2020年收集整理汇总全市削坡建房风险点数据,编制了肇庆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一张图”,明确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和任务,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挂图作战打下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任务目标,实施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风险点,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倒排工期,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建立了工作通报机制,对工作积极、目标任务完成率高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约谈提醒,倒逼任务落实

  (三)强化技术指导,坚持立足地方实际抓好技术指导。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面广、点多、量大,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大力推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入村入户实地走访,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措施,总结提炼出适合肇庆实际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一三四五五”工作方法。该工作方法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肯定,被省厅编入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专项简报,并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总结推广,为全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提供了“肇庆思路”;以视频会议方式对镇以上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培训,为县、镇、村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和技术指导,统一工作思路、整治标准,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操性。

  (四)强化资金投入,坚持规范高效抓好资金使用。一是积极优化方案,节约财政资金。全市第一轮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摸底,按照市政府名义上报共10704户,初步估算共需投入资金约11.2亿元,后按照省住建厅的指引优化方案后,估算仍需投入资金7.8亿元,后市住建局在省住建厅的工作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形成“一三四五五”工作思路后,完成整治工作仅需投入资金约3.8亿,节约资金约4.42亿元,大大减轻了财政压力。二是切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在省级配套资金1.32亿元的基础上,我市积极落实市级配套资金,2021年经第十三届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级配套补助资金6126.92万元用于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也相应配套县级补助资金,全市县级财政合计配套资金达1.45亿元,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目标的通知》工作要求,省下达我市风险点整治任务在原10704户的基础上,于2021年12月调增1760户。由于新调增的1760户风险整治点多分散且边远,施工当中又涉及林地不同权属、土地拆旧复垦、机械无法进场等诸多问题,前期摸查认定、方案制定、资金估算等工作情况需时较长,整体实施进度相对滞后。

  (二)今年各地均出现财政资金压力,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款无法按时支付,个别地区(如广宁县、高要区等)无法正常办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一定程度影响了施工单位参与后续整治工程的积极性。市级配套资金下拨也存在困难,如全市2021年度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任务已经完成,2021年度市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今年9月29日市政府已经审核通过,但地方财政部门至10月28日仍未收到相关市级配套资金,而2022年度市级配套资金根据市财政资金安排计划也需要到2023年才能申请分配下拨。

  (三)个别地区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存在“高大上”的问题。在设计上没有考虑地方经济承受能力,设计方案采取大开挖、大建设模式,导致项目整治资金预算过大,因而项目财审迟迟未通过,未能进入施工阶段。同时,按照该设计方案施工,项目也存在工程量大、耗时过长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治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切实保障好群众安全。

  (一)压实责任,促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为切实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第四季度将严格执行周报制度,通过“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制度,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对工作滞后的地区进行约谈提醒,压实属地工作责任。

  (二)倒排工期,重点攻坚促工作落实。对未完成的削坡建房风险点,逐一查找根源问题,针对问题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分析指标,逐项研究任务,逐项提出解决方案,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任务。

  (三)加强沟通,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予以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施工方沟通研究,制定阶段性资金拨付计划,加快拨付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准、用得好。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下旬在肇庆市端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选举我市出席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其他。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肇庆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不邀请

列席、不设立旁听席的决定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要议程是选举我市出席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会议议程,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不邀请列席、不设立旁听席。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端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端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号)

 

  德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伍剑伟、叶秀荣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广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何剑才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封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依法补选丘灿辉、孔庆峰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高要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补选刘志能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怀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法补选陈海源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四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依法补选黄鸿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伍剑伟、叶秀荣、何剑才、丘灿辉、孔庆峰、刘志能、陈海源、黄鸿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四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单洪辉因工作需要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封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黄炳贤因职务变动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怀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邹会雄因职务变动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单洪辉、黄炳贤、邹会雄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单洪辉的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肇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黄炳贤的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邹会雄的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德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奔因个人原因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奔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广宁县选出的李克俭代表、肇庆军分区选出的杨宏伟代表已调离肇庆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克俭、杨宏伟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0名。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健艺为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志能的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何剑才的肇庆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恒军、李军为肇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升文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