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 第三期)
发布日期: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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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肇庆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停车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7月19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琴琴、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兴文,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中级法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3、审议人事任免事项;4、其他。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鼎湖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依法补选陈友强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陈友强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封开县选出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杨志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肇庆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志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0名。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7月19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陆开朝为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为东为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健晖为肇庆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梁为东的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健晖的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景亮的肇庆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7月19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宋伟的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8月30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婧,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中级法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停车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8、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的报告(草案);9、审议人事任免事项;10、其他。

  

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肇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旭辉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肇庆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并经审议通过,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已按要求编制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包括市直、肇庆高新区及肇庆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0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8%,增长30.8%;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0775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545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7%,下降17.1%;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9906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6,951万元(均为专项结余)。

  (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9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2%,增长31.8%;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市直总收入140850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7.5%,增长11.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525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4%,下降12.3%(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363898万元,增长9.6%(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比上年增加)。收支相抵,结余44605万元(均为专项结余)。

  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快报数相比,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059万元,主要是与上下级财政部门核对后追减指标,调减支出。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件1、2):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93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1527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非税收入12765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6%。

  (2)上级补助收入62794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18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41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1855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2748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收入283万元;专项上解收入27198万元。

  (4)调入资金25294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209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0121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40733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100184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05万元。

  (7)上年结余22513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件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949万元(包括正常运作经费和专项支出,下同),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4.9%。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2)国防支出2,41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4.1%。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3)公共安全支出6201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6%。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4)教育支出924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7%。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5)科学技术支出3189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57.2%。主要是上级增加安排2021年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而相应增加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8.7%。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8)卫生健康支出6773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1%。

  (9)节能环保支出154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5%。

  (10)城乡社区支出1831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9.2%。主要是安排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等支出增加。

  (11)农林水支出6973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68.5%。主要是上级增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而相应增加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5999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0.4%。主要是上级增加国道公路专项资金等而相应增加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60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4.3%。主要是安排国资委归垫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而相应增加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8%。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15)金融支出59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5.1%。主要是增加银保监局等单位行政运行经费而相应增加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4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2%。

  (17)住房保障支出222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4%。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7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2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3.2%。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及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20)其他支出105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3.8%。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预留支出按实际使用情况列相应支出科目。

  (21)债务付息支出1960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8%,主要是部分资金按有关规定收回。

  (二)肇庆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22万元(加上分成给市直50%税收及两个教育费附加部分,全口径收入为177,14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8%,增长25.2%,其中:税收收入75,330万元,增长19.6%;非税收入21292万元,增长50.3%。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3401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19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24.4%。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29881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1346万元(均为专项结余)。

  (三)肇庆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3%,增长40%,其中:税收收入24080万元,增长29.2%;非税收入5446万元,增长121.8%。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3365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33557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00万元(均为专项结余)。

  (四)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1.重点支出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

  2021年,受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政策不再实施、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市财政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总体呈现“带缺口”的紧平衡状态。在各种不利因素的交织叠加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逆势而上,多措并举开源节流,积极统筹财力资源,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支出,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1)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投入农林水、城乡社区等相关支出105827万元。主要包括: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桉树林改造补偿资金等资金2597万元,有效推动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落实环卫工作经费、农村垃圾处理、农贸市场综合治理等资金5617万元,大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落实市属国有林场改革经费收支差额补助1036万元,推进市属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2)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9341万元。主要包括: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节能环保资金8021万元,重点支持陶瓷企业转型升级、污染防治、城市(县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雨污工程改造等,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3)支持发展更加均衡更加优质的教育,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投入教育支出129648万元。主要包括:支持学位优质均衡惠普供给,投入资金4800万元用于落实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支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投入25152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国家助学金等各项教育补助经费政策,有效保障教育支出;支持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投入3195万元支持教师教研能力提升和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从教乐教。

  (4)支持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卫生健康支出75519万元。主要包括:支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投入14986万元支持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投入10000万元用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投入4646万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推动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5)支持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66万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主要包括: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市补助14728万元,巩固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就业创业优先政策,投入3059万元积极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落实,高质量推进“南粤家政”“粤菜师傅”等工程有效开展,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安排残疾人相关补助经费1202万元,积极推进优质高效的残疾人关爱保障体系;安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1335万元,保障“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待遇。

  (6)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投入科学技术支出69336万元。主要包括: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投入1415万元,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引进一批创新资源和创新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投入25633万元,用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优惠补助。支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投入1236万元用于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计划,大力引进、精准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各类人才在肇创新创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2.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市围绕“全面”这个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紧密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特别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改革部署,按照肇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我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1)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估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关于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的要求,市财政局将绩效关口前移,以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为抓手,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2021年,市财政局共组织对151个重大项目和政策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申报金额673635万元,审核金额523905万元,核减149730万元,核减率达22.2%。

  (2)重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主动筛选出资金额较大、预期效果较明显和可衡量、社会关注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的25个项目组织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21706万元。评价项目综合得分86.84分,总体评价等级为“良”。其中,6个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优”(占比24%);19个项目的评价等级为“良”(占比76%)。项目整体实施质量多集中在“良”,效果较好,能体现一定的实施效益。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其中一项考核子指标,倒逼各单位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3.预算调整情况及落实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年中下达新增债务限额,以及为应对疫情影响调整收支安排,2021年市本级预算按法定程序编制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分别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四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121068万元调整为1755439万元,调增63437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512887万元调整为2451463万元,调增93857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9166万元调整为108195万元,调增8902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988402万元调整为1142728万元,调增154326万元;总支出从年初预算的928197万元调整为1122461万元,调增194264万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已落实到位,收支调整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4.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市本级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4483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2443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结转资金使用14271万元,市财力专项结转资金使用10168万元),年末结转下年使用44万元。

  (1)2021年,市直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2513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2246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结转资金使用14156万元,市财力专项结转资金使用8313万元),年末结转下年使用44万元。

  (2)2021年,肇庆新区上年专项结转资金871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87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结转资金使用15万元,区级专项结转资金使用856万元),年末无结转。

  (3)2021年,肇庆新区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099万元,当年已安排使用109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结转资金使用100万元,区级专项结转资金使用999万元),年末无结转。

  5.预算周转金情况。2021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累计5704万元。

  (1)2021年,市直预算周转金累计5350万元。

  (2)2021年,肇庆高新区预算周转金累计80万元。

  (3)2021年,肇庆新区预算周转金累计274万元。

  6.超收收入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1年,市本级预算超收收入37423万元,结余资金48477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资金7491万元,以上三项共93391万元,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2021年,市直预算超收收入22934万元,结余资金47704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资金95万元,以上三项共70733万元,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2021年,肇庆高新区预算超收收入1326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资金7396万元,以上两项共20659万元,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2021年,肇庆新区预算超收收入1226万元,预备费等结余资金773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999万元,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收回存量资金情况。按照中央、省和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6392万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民生项目建设等支出。

  (1)按照中央、省和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市直财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0938万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民生项目建设等支出。

  (2)按照中央、省和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高新区财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882万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民生项目建设以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出。

  (3)按照中央、省和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肇庆新区财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572万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消化暂付性款项挂账、肇庆新区产业园区建设及区域规划等支出。

  8.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2200714万元(其中市本级1392332万元),争取省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931756万元(含省直管县431417万元)。2021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8778247万元(含省直管县1876952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288485万元(市直1505523万元、肇庆高新区1018064万元、肇庆新区1764,898万元),端州区536577万元,鼎湖区556972万元,高要区759465万元,四会市759796万元,广宁县370246万元,德庆县470358万元,封开县483360万元,怀集县552988万元。据财政部统计口径,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4280031万元(市直1497575万元、肇庆高新区1017559万元、肇庆新区1764897万元),均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并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主要构成为市政建设1928681万元、交通运输类374708万元、医疗卫生类168543万元、土地储备类235202万元、保障性住房类47733万元、农林水利建设类89515万元、教科文类68300万元以及其他1367349万元。2021年市本级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516964万元(市直164483万元、肇庆高新区105569万元、肇庆新区246912万元)。如剔除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的政府债务本金,2021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98531万元(市直43634万元、肇庆高新区24863万元、肇庆新区30034万元)。

  二、市本级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一)市直预备费的使用情况。2021年,市直安排预备费6524万元。预备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主要是用于全市稳定规范农村基层保障经费1525万元,2021年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144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843万元,以及其他一些突发性及难以预见的支出(详见附件3)。

  (二)肇庆高新区预备费的使用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安排预备费822万元。预备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全部用于隔离酒店经费(详见附件3)。

  (三)肇庆新区预备费的使用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没有安排预备费支出(详见附件3)。

  三、市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一)市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1.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139163万元、支出915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2515万元、支出612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942万元、支出3022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万元、支出706万元。

  2.肇庆高新区部门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539635万元、支出530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501万元、支出186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587万元、支出3433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万元、支出864万元。

  3.肇庆新区部门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99127万元、支出191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62万元、支出13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465万元、支出177995万元。

  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全口径收支预决算编报工作不断完善,各预算单位更加精准编制预算,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二)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

  1.市直“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市直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6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9.9%,同比下降3.7%。

  2.肇庆高新区“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8%,同比增长11.4%。主要是2021年起将特种车辆(含车辆购置和运维费用)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导致支出增加。

  3.肇庆新区“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0.1%,同比下降21.3%。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018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6737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9.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36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256354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241万元(详见附件4)。

  (一)市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78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1%;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922420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81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8.6%(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831079万元(详见附件4、5)。收支相抵,结余91341万元(详见附件6)。

  (二)肇庆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4182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2902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797万元。

  (三)肇庆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195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1343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103万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5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11612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1.1%,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154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70万元(详见附件7)。

  (一)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1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111297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是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收回年末尚未使用的资金而相应减少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11297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二)肇庆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60万元,完成预算的373.6%,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44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45.3%,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374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70万元。

  (三)肇庆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肇庆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收入4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11万元,相抵后无结余。

  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64264万元(不含已实行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下同),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9%;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06324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7%;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01020万元,加上历年累计结余,2021年末滚存结余853110万元(详见附件8)。

  总的来看,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困难的形势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影响财政平稳运行的因素依然较多,主要体现在:财税收入增速趋向放缓,预算收支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政府债务及支出责任负担较重,随着政策性、刚性支出逐步攀升,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管财理财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和地区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筹集资金支持和促进发展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举措还不够多,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经济和政策形势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

  2022年,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树牢系统观念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方向,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在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进程中展现财政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

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黄 平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协助做好本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决算报告)及《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审议工作,8月上旬,财经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到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开展调研,听取了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的决算报告;根据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以及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意见建议。经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7.76亿元,总支出199.0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7.38亿元,总支出256.3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61亿元,总支出11.55亿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16.43亿元,总支出106.32亿元,滚存结余85.31亿元。

  财经工委认为,2021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成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财政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以及调整后的预算要求。

  市审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审计工作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审计职能,依法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六大类310个具体问题,并提出针对有力的举措促进问题整改。市政府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客观详实,对稳增长、重大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及民生福祉等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进一步拓展,查出的问题依法有据,提出的措施具体有力。总的来说,市审计等部门依法扎实开展工作,审计效能明显提升,审计监督深入有力,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经初步审查,财经工委认为,市政府编报的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报告,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市本级当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地落实了预算法法定要求。财经工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对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预决算及审计工作,财经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整准确编细编实四本预算。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与协调,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和决算,完整准确编细编实四本预算,确保部门和单位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一步拓展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广度和深度,为改进预算编制和推进财政改革提供服务。

  二、强化收支管理,促进财政运行平稳。在贯彻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推进盘活政府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格预算法刚性约束,坚决落实无预算不安排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坚持有保有压,精准提供财力服务,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实事、“三保”底线等重点领域。

  三、严格审计刚性,推动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一方面,认真抓好新修订审计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各地各部门严格审计刚性,维护审计权威,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执行力;另一方面,深化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部门、组织人事的工作联动机制,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以上初审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查审议时参考。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2年8月30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肇庆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度

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工作报告

 

肇庆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卓 萍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含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下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5.09亿元,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及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58.66亿元,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动争取省分配下达我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2亿元,保障310项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59亿元,切实扩大有效投资。

  ——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有序。财政收入逆势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完成146.46亿元、90.33亿元,同比增长17.6%、15.7%,增幅均位列全省前三;省下达我市上级补助收入244.3亿元,较上年增长4.19亿元,增长1.7%;坚持开源节流挖潜并重,深化“大刀队”工作模式,核减低效无效资金60.5亿元,盘活存量资金21.99亿元。

  ——民生福祉稳步改善提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民生类支出2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4%;优先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8亿元,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别投入8.92亿元、51.96亿元;全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超10亿元解决60万人饮水问题,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前列。

  ——隐性债务化解扎实有效。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统筹联动机制,采取积极争取省再融资债券置换、筹集财政资金提前偿还、暂停实施和核减工程量、核减利息及其他支出等措施,“一债一策”动态化调整完善化解方案,稳妥有序地全面完成全市存量隐性债务“清零”任务。

  ——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化。首次系统性建立本地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造价指标体系,从源头把控政府投资规模。全市统一上线数字财政平台,首次实现预算管理业务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全市同步,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效率。推进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持续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引导各地、各部门提早谋划和储备项目,确保“事”和“钱”相匹配。

  一年来,市审计局持续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纳入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以建立健全定期报告、整改联动、标本兼治“三项机制”为主抓手,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截至2022年6月,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33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09个,整改完成率为92.24%;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9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5.25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6.15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8项。未整改到位26个,主要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履行必要的司法程序或属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10个问题,各地各部门根据审计建议要求,分类施策落实整改,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问题64个,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4.71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4.67亿元。对上述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落实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审计情况。组织实施市本级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7.76亿元、总支出199.0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67.38亿元、总支出256.3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61亿元,总支出11.5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6.43亿元,总支出106.32亿元,年末滚存85.3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市本级预算草案多反映收入6800万元;市直、肇庆新区未将再融资债券收支33.76亿元纳入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反映,全市核酸检测医疗保险待遇费用9515万元未在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及预算调整细化,涉及319.43万人次。二是预算指标下达率低。市直、肇庆高新区财政部门2021年底17条总指标下达率低于50%,涉及金额5446万元。13笔上级专项资金未按照规定时限分解下达,最长历时122天,涉及金额1.73亿元。

  2.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监管仍待加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合计2.46亿元非税收入滞留非税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财政部门未及时督促执收单位清理更正非税系统数据,非税系统共1606条数据状态有误、系统对账功能失效。二是违规出借资金。1个地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2亿元给1家国有企业用于短期经营周转。三是补助资金配套发放不到位。5个地区未发放及配套到位省市县三级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069万元;6个地区未发放中央及省级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5758万元。6个地区未能及时足额拨付4笔市级专项奖补资金2679万元造成新增暂存款挂账2679万元。四是资金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4个地区现有的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对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财政预拨及暂付资金、财政出借款项等支出未细化明确审批权限及程序。3个地区未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以及未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

  3.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社保基金账户管理不规范。3个地区社保部门均使用一个社保基金支出账户存放多个险种资金,险种资金之间存在挤占和调剂的管理风险。二是社保基金日常管理出现疏漏。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省级统筹基金7547万元未及时上缴省级财政专户。因医疗保障平台更新等因素影响,市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3570万元未能按月划拨到位,涉及12123人。1个单位应缴未缴18名在编公务员历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年金和养老保险66万元。2个地区重复发放2人企业职工和机关养老待遇、城乡养老待遇12万元。三是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未全面覆盖。全市有9个工程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少缴工伤保险费56万元。四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作用发挥有限。5个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基金活期存款月均余额大,最低可定期转存余额430万元至1.42亿元不等,未实现保值增值最大化。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市本级146家预算单位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审计,重点审计了23家单位(含市直17家、肇庆高新区5家、肇庆新区1家),涉及财政预算收支总额28.65亿元。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预算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细。1个单位土地出让业务管理费支出预算700万元没有项目具体明细支出情况,实际支出仅占预算数的49.27%。二是预算执行率低。有87个预算单位合计28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项目预算资金6.07亿元,其中36个单位7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1.11亿元。2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款,违规提前划拨预算资金102万元,最长提前预支了1年的款项。

  2.资金收支管理方面。财政资金管理仍待提升。10个单位未及时将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4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存量结转结余资金,4个单位未退回社保部门拨入的在编职工生育津贴,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合计212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范围使用项目资金,违规列支日常办公经费等项目外支出171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1个单位2项建设工程项目完工5年仍未办理竣工结算,涉及金额2742万元。2个单位未经市机关事务局批准,擅自对外出借租赁办公用房等资产。2个单位存在11处房产土地产权权属不清、21台车辆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5个单位存在购买的办公设备、现有的文物藏片等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

  4.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控力度不足。12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合计86万元。12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费用报销没有接待函件,公车运行维护费列支不合规等合计31万元。5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超编长期租用社会车辆、违规借用或出借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实行单车核算以及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等问题。

  5.财务内控方面。一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12个单位存在往来挂账款长期未清理、会计核算不实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973万元。4个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有3个单位购买办公电子设备、耗材等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1个单位追加购买服务未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3万元;2个单位未依规对采购事项进行验收,涉及金额9万元。二是内部控制不到位。6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单位内部审计制度;1个单位公款私存5万元,1个单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1个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未经审批支付款项,存在较高的内部风险。

  (三)下级财政审计情况。市县两级审计联动对广宁县2021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德庆县莫村镇、封开县江川镇2个镇近三年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级财政审计情况。

  (1)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执行和履职方面。一是县级管财理财机制不健全。截至2021年底广宁县未制定财政资金拨款审批管理制度,未细化制定资金拨款审批程序,未建立定期研究财政重点事项工作机制。二是民生实事未全面落实。广宁县未按期完成书法碑林公园建设和关爱困难群体--保障推动吸毒人员“平安关爱”工作等2项2021年惠民实事。三是项目跟进督促缺位。广宁县项目主管部门未做好项目跟踪监管后续工作,1个小水电站扶贫项目扶贫资金3857万元被项目经营方长期挤占挪用,其中2857万元资金投向不明;2020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271万元拨付不及时,1个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建成。

  (2)预算规范和收入质量方面。一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广宁县2021年共58个单位13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金额1457万元,其中36个单位105个项目支出为0,涉及金额106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征缴仍有漏缺。广宁县应收未收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1203万元,滞留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111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财政周转金清理不彻底。广宁县未对以往年度借出村委会、镇政府等40个单位的周转金进行清理,在非税收入专户暂付款科目挂账2147万元超24年。四是超范围使用预备费。广宁县违规动用预备费563万元用于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等。

  (3)“三保”财政保障方面。“三保”统筹兼顾不够。一是广宁县违规挤占上级专项资金3.93亿元用于“三保”支出;应缴未缴历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年金和养老保险3995万元,涉及7364人;未及时拨付发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中职教育免学费补助及村卫生站医生补助等“保基本民生”资金786万元。二是2021年广宁县小学教职工实有人数超过核定编制数38人,超编率1.95%;实有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已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加重了地方“保工资”压力。

  (4)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落实方面。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力度不足。截至2021年底广宁县仍未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县财政局、各业务主管部门未积极协同合作,2019年县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的多项任务至今未落实,包括未全面梳理县级专项资金审批权限、县财政专项资金未设置大专项、未制定活动类项目费用等支出标准以及部门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对用款单位的任务清单等;县财政部门未对绩效目标落实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单位未落实年初签订预算执行承诺书、每月对照分析预算执行、定期评估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

  (5)国有资本管理方面。未能合理有效实施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广宁县15家一二级县属国有企业中,有3家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94.87%-201.75%、4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零、7家企业连续两年净利润为零甚至处于亏损状态,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低,未能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

  2.镇级财政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隐瞒截留收入。1个镇未按规定上缴历年银行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非税收入62万元;2016至2021年违规收取矿产企业矿山综合治理费768万元且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内部管理缺失。2个镇内控机制不健全,日常财政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支出仍均未执行公务卡结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户划拨资金、违规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划拨个人借支款、固定资产底数不清、会计核算不实等问题屡有发生,国有资产407万元存在流失风险。

  (2)“三公经费”管控方面。公务支出控制不严。2个镇2016至2021年有145笔公务接待费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5万元,超预算、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0万元。1个镇2018至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上升,未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3)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执行不严格。1个镇1个拆旧复垦项目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涉及合同金额190万元。1个镇购买的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10项服务合计90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二是基建程序不合规。2个镇3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财政评审手续,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涉及合同金额2760万元。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市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规模,着力提升城市公厕管理水平,促进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改善城区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2个地区未及时制定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1个地区耗时9个月才完成方案的制定。二是滞留挪用资金。截至2021年底,市县两级直达资金尚余4441万元滞留国库未支出;4个单位擅自扩大2项直达资金的支出范围,主要用于补充单位行政经费及超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涉及金额9万元。三是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不及时。1个地区未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95万元直接发放至个人。1个地区财政局延迟5个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2万元至使用单位。四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实。6个地区财政部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的资金支出数比实际多反映991万元,少反映18万元。五是资金发放对象的审核认定不够严谨。4个地区未严格审核直达资金发放对象,有158人资格认定信息异常、12人错发补助资金、10人应享受未享受补助,涉及金额1万元。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方面。预算编制不规范。1个地区2020年和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未设置绩效目标,没有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不利于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考核管理。

  2.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救助职责履行方面。一是办理收养登记程序不合规。市民政、公安部门违规为不符合收养登记办理条件的私自收养儿童办理收养登记共164宗,存在社会管理与治理风险。二是履行救助责任不力。截至2021年9月全市未完成267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孤弃儿童DNA信息采集比对及户口登记工作,救助人员未能获得有效安置。三是挪用截留救助资金。3家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超范围使用2020年和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电通信费等公用经费开支。四是发放补贴资金滞后。1个地区2家集中供养机构未及时发放院内供养特困人员2021年春节一次性生活临时价格补贴1万元,涉及70人次。

  3.救助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工作落实不严谨。市残联部门对621名残疾人身份的认定把关不严,评定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残疾人员评定基本采用目测方式且缺少明确的评定结果。二是违规享受、应享未享救助待遇仍有发生。市民政、医保部门对救助对象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全市有82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189万元;172人次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三是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地区存在临时救助审批不严、耗时过长,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标准未细化,自由裁量权大等情况。

  (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方面。一是疫苗收费依据不足。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全市3个疾控中心向各接种单位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合计594万元,该收费项目未列入肇庆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二是疫苗货款结算不及时。全市3个疾控中心未按规定期限结清非免疫规划疫苗货款746万元,逾期长达199天。三是疫苗报废管理不到位。1个疾控中心疫苗报废内部决策制度不够完善,2020年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备有关异常疫苗情况及报废结果,涉及疫苗11945支、金额68万元;未按期依程序销毁报废疫苗,逾期长达261天。四是冷链设备管理不严谨。2个地区4家医疗卫生机构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存在超使用年限、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及时更新信息档案等情况。

  (四)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1.规划任务落实方面。一是城市公厕底数不清。市城管局未能精准摸查全市城市公厕数量,少统计173座公厕,造成城市公厕建设改造存在盲区。二是完成规划任务不理想。截至2021年10月底,1个区仅有2座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公厕,与市环卫设施规划(2011-2020年)要求新建68座差距甚远;中心城区(市直、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下同)尚余1座计划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厕任务未完成。三是应急公厕设施不完备。1个区1个公园未储备应急移动公厕和未铺设应急公厕专用排污管道。

  2.建设和维修管理方面。一是公厕建而不用。中心城区有12座公厕建而不用,闲置2-10年不等,主要原因是未及时督促房企办理配建公厕移交手续、部分公厕未达到开放要求。二是公厕改造存在随意性。1个区未有效统筹城区总体规划建设,1座公厕2年内先后两次改造并在投入使用不到4个月又拆除重建,造成11万元财政资金浪费及群众如厕不便。三是公厕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42座已完工的城市公厕未及时办理结算和竣工验收。1个区2座新建的独立式公厕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且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62万元。

  3.保洁和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公厕后期管护不善。2个区未按规定建立城市公厕档案;中心城区有33座公厕存在公厕标识、指引标识不清晰,互联网信息维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不利于游客查找公厕。二是公厕产权不清。中心城区有69座城市公厕产权不清,没有产权证明,资产价值无法确定。三是公厕管理服务存在短板。3个区未建立起公厕管理服务奖惩机制,未将社会公厕服务纳入城市公厕考核体系。2个区未将公厕作为各类创建和评级活动重要指标,未能有效督促提升城市公厕整体服务水平。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通过立制度压责任抓管理等举措,在推进扶贫资产管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驻镇帮镇扶村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确权登记不实。3个地区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存在漏项,涉及资产91项、金额1506万元;1个地区5个扶贫资产项目确权登记金额不准确,少确权登记136万元。二是项目跟踪监督力度不够。全市仍有19个“明股实债”违规经营性扶贫资产项目,17个扶贫资产项目经营主体无收益或收益低,9个项目处于荒废状态,15个项目存在扶贫资金违规投入亏损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未及时收回拖欠的项目本金和分红款情况,涉及金额2.18亿元。三是资金盘活不及时。1个地区未及时盘活使用已处置收回的14个扶贫项目本金324万元。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驻镇帮镇扶村方面。一是落实稳岗就业政策不到位。2021年全市公益性岗位设置数和安置人员数比2020年减少,减少率分别为45.32%、49.15%。二是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2021年11月,肇庆市和2个地区镇街未全面落实数据比对防止返贫、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入户走访和热线信访等动态监测机制;4个地区未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全员培训;1个地区未及时对7户农户采取因户施策开展帮扶工作。三是资金配套不及时。2021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共2933万元未及时足额落实。

  3.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农村集中供水管护不严。截至2021年11月1个地区仍未实现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涉及196条村18561人;5个地区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建成后2021年第一二季度饮用水质监测合格率不达标;14座供水设施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或运行效果不佳。二是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2个地区有15个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存在墙面裂缝、屋顶漏水等工程质量问题,抽查不合规比率达83.33%;11个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符合要求和18座农村公厕服务设施管护不到位;173个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未按规定配齐健康一体机、电脑等基本设备。三是资金拨付缓慢。2个地区未及时拨付村卫生站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及村综合性文化中心省级奖补资金245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组织对德庆县莫村镇、封开县江川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基本能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配合上级部门履行镇级监管责任,强化镇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履责方面。一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扎实。2个镇未严格执行镇村级河湖长制,巡河频次常年不足,个别河道保洁不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1家工厂酸水泄露导致厂界周边水体污染,1个镇连续四年出现农村饮用水质不及格。二是耕地、林木和土地管护缺位。2个镇2016至2021年累计发生林木乱砍滥伐案件103宗、存量违法用地67宗,2020年弃耕抛荒耕地或非粮化基本农田合计1231.775亩。1个镇2宗工业用地未批先建、违规占用农用地20.08亩建设硬底化广场。1个镇未按期完成2020年补充耕地项目整改任务,完成率仅46.3%。三是矿山开采监管不到位。1个镇14个矿场存在越界开采、非法开采、采矿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问题,12个废弃矿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2.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一是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个镇2016至2020年的林地出租收益7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全额坐支用于镇政府日常经费及林场人员工资。二是资金发放不及时。1个镇未及时组织编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分配方案及公示,造成2017至2019年合计53万元补偿资金发放滞后。三是违规申报补贴。1个镇未如实剔除撂荒或非粮化耕地面积,多申报发放地力保护补贴和基本农田经济补贴5万元。四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欠佳。2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负荷率及COD、氨氮进出水浓度未达标,其中1个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仅为11%,远远未达到设计能力的60%规定要求。

  (三)政府债券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对市本级2021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发改等部门能围绕重点领域谋划项目,加强债券管理,为应对疫情影响、恢复和发展经济提供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项目安排缺乏精准和有效性。14个债券项目由于前期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项目成熟度不高等原因未能按期开工,19.48亿元债券资金长时间闲置,以及肇庆新区调整1个项目的部分债券资金后,2021年底仍有5个项目未开工。二是资金效益发挥有限。27个项目至2021年底未形成预期的实物工作量,尚余债券资金41.38亿元滞留在项目实施单位账户等未使用,需承担债券利息2571万元。三是支出的债券资金与项目进度不相匹配。有2.7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未形成相应的实物工作量,主要用于支付已竣工项目以前年度未付的工程款和货款以及提前预拨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其中4个在建项目2021年仅形成1.72亿元实物工作量产值,占工程预付款的64.18%。四是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机制未落实。2021年底肇庆市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仍未制定,未能实现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五是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不完善。有32个债券项目(含子项目)在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概算预算批复,未完成环评审批、用地报批等,占市本级54个债券项目(含子项目)的59.26%。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肇庆段)建设项目、端溪小学和端溪幼儿园建设项目、高要区江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开发项目等7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涉及总投资73.71亿元,其中5个项目为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建设成本控制方面。一是前期造价文件质量不高。1个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比选流于形式,且生均建筑面积及建安造价指标较建设标准偏高,至少增加估算2434万元。1个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内容缺失错漏。二是勘察设计深度不够。1个项目勘察测量结果与施工现场实际结果差异大,增加造价约1123万元,其中1个标段综合偏差率高达98%。1个项目未能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设计导致废桩率偏高,增加造价45万元。三是征拆补偿依据不足。1个项目扩大征地拆迁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增加建设成本503万元。四是建设内容大幅调整。2个项目未经报批,初步设计调整施工工艺、建设内容等涉及金额约7.14亿元,分别占估算总投资的25.27%和20.1%。1个EPC项目由于子项目超概算等原因重编可研报告,调整建设内容涉及金额7215万元,最终估算增加建安费用1723万元。五是工程进度款审核不严。4个项目未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多核定工程进度款2184万元、未经审核支付材料价差1127万元。六是工程计价依据不足。1个项目外购土方没有确认单价和现场签证工程量,涉及金额约579万元。1个项目21项设计变更计价没有按约定提供变更估价资料。1个项目8项设计变更约5774万元未报财政评审。1个项目无依据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增加建设成本33万元。

  (二)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方面。一是未按规定进行招标。1个项目施工招标没有按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用建安工程费概算价2.37亿元下浮5%为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二是评审条件设置不合理。1个项目违规将净资产、银行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设为评标加分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三是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审批程序。1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将新增2项工程交由原施工单位建设,涉及金额3875万元。四是中标资格审核不严。1个项目在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仍签订合同。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3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建设推进不力等因素未能完成建设任务,其中1个项目完成产值仅为计划进度的58.6%。二是未按规定基建程序建设。1个项目正式开工9个月仍未进行施工报批。2个项目边设计边施工,其中1个项目95%的子项目未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施工图纸已开工;1个项目14项设计变更事项未出具图纸直接施工。三是建设现场管控不力。1个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涉嫌串通提供虚假施工资料。4个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1615万元。3个项目未按规定对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其中1个项目所有进场材料均未能提供验收资料。四是参建单位未按合同履约。6个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其中1个项目水下隐蔽工程多,施工作业点分散,现场施工人员仅占承诺投入人数的18.99%;4个项目擅自更换设计人员且低于投标承诺资质。

  (四)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方面。一是项目终止造成资金浪费。1个项目前期已支出勘察设计等费用1858万元,未开工已经终止实施。二是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低下。3个项目共9.9亿元债券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未及时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1个项目预付工程款7152万元已超9个月,建安工程实际完成产值仅为预付工程款的0.53%。三是未按规定支出工程款。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向施工单位及其他账户拨出工程款共2.66亿,超出施工合同价4360万元、超出合同约定8816万元。1个项目少支付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1084万元。四是超范围使用建设管理费。3个项目超范围列支非项目使用的汽车购置费、资金出借等共437万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市2020年至2021年教育经费以及市“产业招商落地攻坚年”推进情况、市本级和广宁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过“紧日子”等开展绩效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有关单位积极出台配套措施,推动产业招商落地提速提质增效;扎实推进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方面。一是资金资产闲置未发挥实效。7个地区有1.25亿元教育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因项目推进慢长时间结余未拨付使用。4个地区7所中学部分教学设备等资产购置后长期闲置未用,造成财政资金725万元损失浪费。二是资金管理不合规。5个地区未及时分解下达10项省级教育专项资金1.77亿元,最长历时157天。1个地区教育局和1所学校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基本户使得财政资金脱离监管,涉及金额3000万元。全市164所学校未将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生育津贴等合计1275万元上缴财政;14所学校未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涉及金额267万元。2个地区未足额返还5所学校住宿费、学费收入229万元。三是困难补助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未建立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7个地区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全市各县级教育部门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均存在多发、少发和发放不及时情况,涉及307人次70万元;9个地区违规将212名死亡人员纳入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对象;4个地区14名残疾学生和383名低保学生应享受未享受资助政策,涉及金额11万元。四是教育收费治理工作不够彻底。全市有69所学校截留学生缴纳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等代收款项合计629万元未及时支付清算;20所学校未及时办结退休转学的学生退费工作,涉及200人次24万元;1所学校违规收取学生试卷费7万元;2个地区未按规定退回多收学生体检费68万元。五是经费统筹不够全面。4个地区有26所学校未编制或未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具体使用计划,22所学校未按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费,少安排资金542万元。5个地区由于未及时调整校舍安全资金市、县分担比例,2020至2021年出现资金分担缺口692万元。

  (二)肇庆市“产业招商落地攻坚年”推进方面。一是年度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全市新引进产业项目、新增供应产业用地、盘整开发征地留用地等3项指标未达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二是部门沟通协调不畅。产业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未能实行实时监测预警,项目用地动工情况、新增就业人数等数据统计不准确。三是用地指标审批缓慢。8个地区未及时办理推进用地组卷报批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08个产业项目未能解决用地指标,涉及用地7602.05亩。四是部分园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全市有4个省级产(工)业园区未达到“七通一平”落地标准,1个园区未具备“五个一”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影响产业招商落地工作。

  (三)政府过“紧日子”落实方面。一是一般性支出未做到应压尽压。1个地区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数比2020年决算数增长了5.72%。市本级12个单位2021年一般性支出执行数比2020年决算数未能达到压减10%以上,其中有1个单位不减反增63.09%。二是超范围使用存量资金。2个地区使用存量资金用于安排补充部门单位工作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涉及金额1717万元。三是补贴发放不规范。1个地区教育局和1所学校超范围发放下乡交通补贴、多支付培训费等,涉及金额26万元。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力度不足。市财政部门未采取纠正措施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市直8个重点项目事中绩效运行监控查出的问题未全面完成整改。市社保部门对2个工伤预防费宣传培训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量化指标设定不规范,对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履职不到位。肇庆高新区2021年仅对3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难以完成2022年底前44个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目标任务。肇庆新区未开展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广宁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内容覆盖面窄、可操作性不强,有13项关键内容未列入工作责任分工表,未细化约定工作任务具体标准和步骤;6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没有做到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到预算单位;2021年仅对1个拆旧复垦项目进行事中绩效评价,5个专项资金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结果没有作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市国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肇庆市新联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国企运营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家企业积极增强投融资能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基本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会计信息失真。1家企业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支,2018至2019年未计提借款利息收入和确认国有资产租金收益合计1.75亿元,1项受让债权事项3亿元错记会计核算科目。1家企业2020年没有编制合并报表,未将控股企业财务情况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2个建设项目未及时与建设单位清算,2297万元建设款项长期挂账。二是未足额缴纳税款。1家企业未计提的借款利息收入和2020年部分咨询服务费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涉及应税金额1.44亿元,应缴税费197万元。三是内部监管缺失。1家企业没有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审部门设而不用、形同虚设,有20笔利息支出和一期公司债券承销费用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3.59亿元。1家企业财务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日常经营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有52项理财产品合计3.19亿元未按规定报市国资委备案,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未细化标准,2019年以来有130次报销未附接待清单、接待函,涉及17万元;历年往来挂账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979万元,账龄长达11年。

  七、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1至2022审计年度,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25起,涉及金额7.21亿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7起,移送有关主管部门8起。相关部门已全部受理并正在办理中。其中:违反财经纪律方面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9起,主要是收入票据管理混乱,底数不清,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账外资金,违规划拨公务借款到个人账户等;公共资产管理领域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3起,主要是违规决策,投资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资金损失风险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5起,主要是违规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越界开采矿山,瓷土矿开采量和泥票款真实性存疑等;工程建设领域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8起,主要是工程项目涉嫌投标人串标,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分包,项目偷工减料等。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省、市稳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长效机制,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推动财政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财力资源投向“三保”支出、重大民生工程、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形成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有效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要正确把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强财政、金融、国企、资源等领域风险防范,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预警把控,及时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持续强化监督合力,加快构建大监督格局,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管理、资源出让和开发利用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易发领域的综合治理。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规范预算编制,切实抓好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升资产管理质量;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抓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持续提高财政支出效能,强化财政保障作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继续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加快我市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肇庆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志涯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强市、制造业优先,以“我为肇庆抓发展”为重要抓手,扎实推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十个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经受住考验,呈现出足够韧性和潜力。一是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增长。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与全国、全省的形势一样,出现了一定的波动,在市委、市政府高效统筹应对、加强加密经济运行调度以及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面发力下,全市经济经受住疫情冲击和“龙舟水”期间强降水的考验,1—6月,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168.15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6%,增速虽比年度目标(7%左右)低4.4个百分点,但从一季度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追赶并在二季度超越了全省平均水平,成绩来之不易,表明肇庆经济具有足够的韧性和潜力。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157.1亿元、492.01亿元、519.04亿元,分别增长4.7%、4.9%、-0.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255.71亿元,增长5.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72元,增长5.1%。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72.71亿元,增长5.1%(剔除折扣系数后增速为7.3%),增速虽低于年度目标(13%),但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排在全省第5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5亿元,增长4.5%(同口径9.9%),增速低于年度目标(8%)3.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96亿元,下降12%,增速低于年度目标(10%)2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53.74亿元,下降0.6%,增速低于年度目标(6.5%)7.1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完成226.34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年度目标(1%)0.3个百分点。实际吸收外资6.23亿元,增长11.7%,增速高于年度目标(6%)5.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2.4%。二是持续释放稳增长政策效应。今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持续显现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对照国务院稳经济33项、广东省131项政策措施逐项细化,推动我市稳经济133项政策措施迅速落地。1—7月,全市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58.6亿元,其中,累计办理留抵退税35.5亿元,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缓缴税费14.5亿元,新增减免税6.8亿元,新增降费1.8亿元。累计使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16.4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3.36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992.8万元,引导撬动辖区银行机构发放低成本优惠利率贷款39.52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171户。1—7月,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累计发放货币政策资金22.4亿元,增长9.9%。截至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2.42亿元、增长21.9%。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32条供应链、共164家企业实现平台对接,累计融资12亿元。“中小融”平台新增注册企业1172家,撮合融资2亿元,约为2021年累计融资金额的6倍。推动实施“肇星计划”,实现境内外上市企业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3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企业131家。开展“2022年肇庆欢乐购”消费促进主题活动,累计发放2150万元电子消费券;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项措施,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落实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支付稳岗返还补贴5294.43万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约1.54亿元。

  (二)产业振兴稳步迈进。一是持续加力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铺开,成立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规划建设指挥部,构建“领导小组+指挥部+国有开发公司”的开发运营管理模式,按“2+5”起步区136.94平方公里的规模完善规划布局,成功争取省预下达1.5万亩集聚区建设用地规模,上半年已征收和签订补偿协议书的土地面积共5645亩;首批基础设施项目与10家金融机构达成310亿元合作协议,在建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共86个,总投资约568亿元,1—6月累计投入30.12亿元。新增进驻集聚区的签约、开工、投产项目合计194个,总投资462.16亿元。二是抓好“四个一批”产业项目。坚持招商引资和增资扩产“双轮驱动”,持续加力实施产业项目招商落地专项行动、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行动,新增开工、竣工、投产项目分别达95个、99个、112个,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265.1亿元、增长21.2%。累计为844个产业项目提供“全肇办”审批验收代办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累计已签项目606个,总投资2745.22亿元。工业投资延续良好增长势头,1—7月实现工业投资407.7亿元,增长24.5%,其中山鹰纸业、元气森林等增资扩产项目相继投产。小鹏新能源整车生产约8.6万辆、电池包生产约7.3万个,产值合计增长172%;瑞庆时代仅用14个月实现落地投产,肇庆大旺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城加快建设;全市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增长63.6%。围绕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积极申报产业链生态链生态体系建设国家级试点,大项目“榕树效应”持续释放。三是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肇庆市创新创业中心、创客方舟获国家认定;西江实验室加快建设,风华高科启动新型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与工艺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肇庆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发展中心挂牌成立,新增8家省博士工作站。8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1—7月共引进创业项目268个。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首获全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积极创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建设试点城市”,全市专利授权量为376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41件;地理标志总数达40件,居全省第1;质押融资金额比去年全年增加87.75%。

  (三)乡村、旅游振兴全面提速。一是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全力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累计分别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14个、5个,国家级产业强镇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1个,省级专业镇、村分别为26个、174个。新增3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个近年引进(改扩建)的大型生猪养殖重点项目投产。启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高要)预制菜产业园起步区、数字谷(预制菜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大湾区冷链物流和预制菜加工基地项目,成立10亿元预制菜产业基金,预制菜产业联盟、原材料供应商联盟相继成立。推动广宁和封开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宜居宜游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全市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100%收集、转运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05%,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5%,村内干路硬底化完成425.45公里。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和4G网络普遍覆盖。谋划建设“高要新秀·五彩莲塘”、“绿野广宁·动感古水”等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立足乡村“产业+人才”融合发展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分别建成县、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8家、88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去年纳入的防返贫监测户已有1012户3693人消除返贫风险,现有监测对象合计219户717人。二是激活全域旅游新活力。持续推进旅游振兴专项行动;肇庆万达国家度假区、华侨城卡乐星球文化科技体验区、怀集蓝钟岳山温泉项目等特色旅游项目稳步推进;石牌里民俗文创街区试业,波海码头开通运营。封开县风水间民宿入选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名单。成立肇庆市民宿协会,成功举办第二届广东民宿大会。

  (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强化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对接。持续加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专项行动,配合推进广湛、珠肇、深南等高铁项目建设;启动肇顺南城际、柳广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广宁水声岭隧道建成通车。西江干流治理工程(肇庆段)进展顺利,封开县江口镇和南丰镇防洪工程开工建设。1—7月全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56.49亿元,增长17.1%。二是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推动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我市4个抽水蓄能项目已纳入国家及省中长期规划并有序推进,其中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获核准批复同意,年内可实现开工建设;14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肇庆大旺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肇庆段)项目抓紧开工,6个风电项目有序启动重新核准及开工,7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项目加快建设,积极谋划推进第三、第四座500千伏变电站。三是实施开放合作平台建设专项行动。加快《粤港澳深度合作(肇庆)示范区总体方案》报批工作。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农产品交易博览中心即将投入使用,规划1000多亩规模的禽畜集中屠宰产业园加快推进,引进生猪屠宰食品深加工项目。RCEP柑橘采购交易(广东德庆)中心建成,为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往全球搭建良好平台。四是积极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推动佛肇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积极争取佛山地铁预留延伸肇庆和珠肇高铁肇庆东至珠三角枢纽机场联络线纳入规划,深化肇庆特色农产品与佛山产销对接,探索打造跨地域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个,动工建设城市内涝治理项目2个,创建绿色社区64个。持续加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全域新型城镇化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建设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三组团”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金利镇、金渡镇、大沙镇、永安镇“镇改市区”改革。

  (五)重点领域改革进展顺利。一是紧紧扭住优化营商环境“牛鼻子”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上线惠企政策匹配器。推动预购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等8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秒批”,企业开办业务网办率达70%,工程建设审批“一网通办”业务网办率保持100%。深化简政放权,推动21项市级事权精准下放到县一级,涉及1.8万项高频事项的证明事项免提交,1421项无法律依据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深入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推动750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深入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和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肇庆分节点挂接库表数据量排名全省第1;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数字化疫情防控组。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项目为王”和“项目化工作法”工作体系,在设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强化对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指导、完善项目协调机制、促进项目落地、争取专项债支持、提升政府代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工作指挥部、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等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以改革促稳投资。1—7月,2021年批次专项债券192亿元全部支出完毕;2022年专项债券117亿元总体支出进度达70.61%。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66个,拟申请基金163.45亿元,目前已有12个项目通过国家审核,拟发行投资基金42.23亿元。全市28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49.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71.4%,其中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8.96亿元、进度为71.2%,均超时间进度。三是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通过强化党建引领、重点培育混改企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在推动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稳居前14位、在全省地级市中稳居第1位。加快推进市信用平台四期建设,改造升级“信用肇庆”网,我市“基于‘互联网+招投标+信用’系统的监管示范应用”成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事项。五是巩固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完成全市104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部门、职能、指挥调度和力量等“四个整合”,建立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道”服务机制,进一步推动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落地见效。

  (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提升。一是落实能耗“双控”工作任务。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跟踪,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577.11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8.2%。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推进水泥行业、玻璃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为90.6%,细颗粒物(PM2.5)阶段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三是打好碧水攻坚战。8个国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排全省第1,1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目标。以高要莲塘水环境综合治理、四会龙湾墟镇排渠水质净化等重点工程为切入点,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四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管,严格用地环境准入,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五是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补齐铝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形成铝灰应急处置能力26.73万吨/年,加快完成铝灰去库存任务。六是高标准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制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进展顺利。七是积极探索绿色金融降本增效新路径。建设上线肇庆(高新区)企业碳账户,成为全省首个政银企合力建设的数智化企业碳账户,在全国首创推出“云碳贷”绿色金融产品,引导工业制造业企业积极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七)社会事业振兴发展。一是千方百计保就业。1—7月,城镇新增就业253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5%,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内。全面推动实施3.0版“促就业九条”等措施,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3387.74万元,发放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1019.9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81万元。培育发展“粤菜师傅”产业体系,做精做强肇庆裹蒸产业。推动市技师学院创建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与小鹏汽车合作开设小鹏精英班。肇庆学院等高校获得375万元一次性新能源汽车专业实用型人才奖补资金。扶持培育家政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10家企业进驻家政产业园。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事业振兴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其中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改扩建等项目加快立项实施。建成1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广宁、德庆纳入全国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千人强基计划”引进全日制医学本科生500多名。市、县级中医院分别实现三甲、二甲水平全覆盖,5个县(区)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9个,托育机构67个。三是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新增公办学位2060个。继续实施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上半年已建成公办中小学校5所,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2110个;正在施工的公办中小学校36所,预计到9月,全市将再建成投入使用中小学校12所,增加公办中小学学位2万个以上。采取“优质学校+新校”、“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新组建教育集团3个。肇庆学院应用型转型试点和“改大申博”工作全面启动,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即将投入使用,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完成整体搬迁。四是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比例达100.32%;肇福保参保人数达49.5万人,保费金额超7400万元;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共5.79亿元。广宁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地区。五是大力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等“红十景”,支持四会、封开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组织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成功争取到2022年全国田径大奖赛(肇庆站)、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冠军联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在我市举办。

  (八)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一是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织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强化涉疫地区来(返)肇人员落地排查,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坚决筑牢联防联控铜墙铁壁。坚决果断处置高要区金利镇“3·27”疫情,实施精准分区分级管控,仅用4天实现本地疫情社会面清零。二是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现市县镇综治中心全覆盖,进一步优化网格管理,推动入格事项运转常态化、数字化、信息化。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雪亮工程”视频联网项目实现与省资源共享。三是持续推进平安肇庆建设。加强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汛前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全覆盖保护检查,有效保障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供应有序。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圆满完成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等重大安保任务。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11.37%,电信网络诈骗警情下降5.15%,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56%、9.66%,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四是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获省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探索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形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5%。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回顾今年以来,我市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产业链供应链等生产端问题有所改善,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但也要看到,我市经济发展仍面临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工业增长承压,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明显放缓。表现在市场需求下降,企业生产动力不足,重大项目贡献效益有限,新增量未及预期,建材等行业产量受房地产和疫情影响下降明显,家电、手机等电子产品销售下降。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大幅回落。表现在部分投资较大的项目未能开工或未能全面动工;部分大中型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投资差距大;房地产项目存量与增量严重不足;部分专项债项目“造血”功能不强,投资带动作用不足。三是部分重点行业销售额持续下降。主要表现在汽车、石油等消费商品有效增长持续疲弱;限下企业占比高,但应对疫情的抗压能力弱;今年全省限下社零持续负增长,连带影响我市限下社零同步下降。四是财政“紧平衡”压力增大。主要表现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拉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5个百分点(剔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大幅缩减,下降36.2%,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各项刚性支出保障。五是发展基础比较优势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基础薄弱,主导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不够强;农业农村“潜力板”有待进一步激发;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与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困难和问题今后亟待妥善解决。

  二、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及措施

  接下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紧扣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两个定位”,大力实施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旅游振兴、社会事业振兴,加快建设制造新城、协调格局、生态屏障、文旅名城、富美肇庆、平安肇庆法治肇庆,奋力在新征程中书写肇庆发展新篇章和好答卷。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稳住经济发展盘子。一是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大力推进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建设,加快推动土地收储、基础设施与服务配套项目建设,重点落实好2亿元2021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的注资工作,着力推动集聚区引进的名创优品、维珍妮等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产业强市、项目为王、园区为母、企业第一,加快建设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力争“主导+特色”产业产值突破3700亿元。支持小鹏汽车新能源整车产量不断提升,瑞庆时代年内形成10Gwh锂电池生产能力,力促华润水泥等增资扩产项目实现投产,推进璞泰来、风华高科高端电容二三期、喜珍电路、富仕电子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投产达产。推动新入库的192家企业提速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小升规”企业达到160家、力争达到200家。围绕“一县一园一主业”,推动肇庆高新区先进材料、高要金属制品、德庆风机、新区和四会电子信息、封开绿色建材等园区打造成为特色产业园。二是健全完善“项目为王”和“项目化工作法”工作体系。出台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项目谋划能力,提高项目质量。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上级政策和资金,落实《肇庆市地方新增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加密项目调度频次,统筹调配资金,加大项目并联审批力度,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政策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扎实推动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按年度分解、有序推进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重大项目,持续谋划、储备和滚动实施,形成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好用地规模和指标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力争满足新增项目有效融资需求。三是全力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推动肇庆高新区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西江、金利省级高新区提质发展,支持高要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力争全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200家,新增科技创新平台40家。制定出台人才强市实施意见和“西江人才计划”2.0版配套政策,力争全年新招引西江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20个。四是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出台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利用“2022广东夜经济暨暑期消费促进活动——肇庆风味夜食”释放消费活力。加大力度推动商贸企业上限纳统,力争全年完成100家企业入库目标。挖掘群众基础坚实和商业文化价值良好的本土老字号、新生品牌,组团走进特色街区,打造新老品牌汇聚的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业“二次革命”,加快推动环星湖业态提升、骑楼街改造提升、鼎湖山多元拓展等项目实施。大力培育发展民宿业,打造“肇府人家”民宿品牌,培育封开贺江碧道画廊等民宿集聚区。推进“肇庆美食地图”开发和推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粤菜美食点和美食旅游精品线路。五是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全年实现再生金属规模超100亿元。加大力度挖掘喜珍电路、金田铜业、百世康智能装备等新投产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力争跨境电商业务全年实现16亿元。

  (二)全方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是大力推动重大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肇庆)示范区,积极与港澳开展产业共建等领域合作。加快建设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核心启动区、高要预制菜产业园起步区等。二是推进重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桂贺肇广货运铁路等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及省的规划。推动马房特大桥、金利大道年内建成通车,肇明高速一期等项目加快建设。推进一批水利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三是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推动85个能源项目尽快动工。推动抽水蓄能、光伏、风电、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建成四个山区县天然气“县县通”工程项目,加快第三、四座500千伏变电站谋划建设进度。四是积极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抢抓东南板块地区纳入都市圈机遇,坚定不移地“向东看、往东赶”,推动佛肇一体化建设,深化两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对接融合。加快构建全域新型城镇化体系,重点构建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三组团”发展格局,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推进“镇改市区”改革。

  (三)坚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健全“全肇办”产业项目数据标准体系,深化审批验收代办服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二是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一次办成一件事”“跨域通办”服务水平,拓展“跨域办、无感办、提醒办、智助办、掌上办、视频办”服务能力和服务深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全市推广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探索实施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和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力,依法实施信用奖惩,加强诚信宣传,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

  (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一是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大力实施稳粮保供工程,扩大晚造和冬种粮食生产面积。加快推进5.42万亩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余下的1.55万亩未复耕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只增不减”。二是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抓好现有1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提质增效工作,全面启动封开杏花鸡产业园扩容提质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稻米、蔬菜、水果、禽畜、水产、南药等6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粤腾生猪、新领航肉鸽等全产业链项目尽快投产。推进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今年新增2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开拓优势农产品市场,推动每个县(市、区)开展1个大宗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肇农优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以美学思维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攻坚,完成610.86公里村内干路硬底化,累计完成40%以上数量的厕所改造提升,实现村庄全域干净整洁有序。以封开南丰长安金装3镇连片建设为示范,推动各县(市、区)年内建设1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四是大力培育现代农民。支持“新农人”回乡创业,开展多层次的专业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新农人”在种植技术、营销模式上的创新带动作用,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五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现有社会兜底保障体系总体稳定,巩固产业、就业、消费帮扶成果,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推动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实施见效,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统筹绿色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聚焦重点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水产养殖污染管控等短板问题,确保全年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在45%以上。启动实施端州城区跃龙涌清淤等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焚烧源管控,深入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继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严格农业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实施“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的达标和保持工作,夯实地下水环境管理基础。三是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补齐铝灰处置短板,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四是用好用活森林资源。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工作,以鼎湖山保护区为主体,积极谋划建设广东(肇庆)植物园,并争取纳入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五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广“云碳贷”绿色金融服务模式以及“碳中和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全市绿色贷款增长12.2%以上。

  (六)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支持力度。扩大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供给,支持异地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职业指导和技能提升指导。多渠道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实现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和企业用工保障良性循环。实施“湾区人才工程”,谋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人才港,加快推进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布局,延伸建设覆盖市县镇三级的人才驿站服务网络。推动市技师学院创建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推行校企双制培养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技能学院、培训基地。组建“肇庆管家联盟”,建立家政培训与评价标准体系。二是不断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市一医院年内确保通过省高水平医院建设整体绩效评价。推进高要区人民医院总院异地新建,规划大沙镇中心卫生院升级为市第五人民医院。完善12个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0家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市内11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振兴发展。三是加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狠抓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5080”成果。优化调整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学校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推动各县(市、区)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办学集团。加快消除中小学56人以上“大班额”,确保在零增量基础上全面化解大班额。推进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谋划建设肇庆职业技术学院(暂名)。四是筑牢民生保障。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确保全市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率达96%以上。推动肇庆复退军人医院建设成为医养结合区域性优抚康复医院。推进“双百工程”、市儿童福利院、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工程建设,加快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健全“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4个以上,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高要区白土中心卫生院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建设。五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推动现有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及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级。开展向基层送展览、送演出文化惠民活动。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坚决维护经济安全。持续加强涉金融风险预警监控,坚持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实行问题楼盘“一楼一策”,推动房地产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和施工建设。全力做好电力保障工作,通过市场化激励,广泛发动用户和发电厂共同参与电力调节,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提高粮食储备和应急加工能力,完善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推广绿色储粮技术的应用和等级粮库管理机制,加快推动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力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对我市创建第1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评估验收工作,确保我市高质量高分通过考评验收。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视频联网项目建设,建立政府部门间视频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雪亮工程”总平台与省总平台的级联对接。三是持续推进平安肇庆法治肇庆建设。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加快“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粤居码”推广应用。织牢织密安全监管网,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等,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相关部署,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聚焦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我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黄 平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协助做好本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和《关于肇庆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预算报告)的审议工作,8月上旬,财经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财经工委对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进行了研究和初步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发改等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的系列稳增长措施,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直面问题补短板,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全面企稳回升,产业振兴稳步迈进,乡村振兴全面提速;湾区建设有新成效,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改革进展顺利,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就业稳定,民生重点保障有力,稳增长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稳定。

  市财政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预算决议要求,扎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优化支出结构,有力应对困难挑战,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速落地,社会事业和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较好体现了财政担当。

  虽然我市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但稳增长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由于国际形势充满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市场需求偏弱,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带来的阶段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更大困难和挑战;二是我市经济恢复基础不牢固,特别是我市制造业基础薄弱,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多个主要经济指标与年度目标相比有较大差距。对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更好地推进完成全年的计划与预算任务,财经工委提出意见建议如下:

  一、保持战略定力,做好分析研判与统筹协调。充分认识我市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稳定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战略定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形势的判定和决策部署上来;锚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任务,加强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研判,细化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振经济,全力以赴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照年度预算目标任务,针对财政运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调度,强化对重点财源税源的管理,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努力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

  二、坚持稳中求进,稳住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加大惠企政策供给力度,抓好国家、省、市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挖掘自身潜力实施更多更精准的具体举措,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税源财源基础,加快形成新的财税增量。全力服务好重点企业、项目,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百强”重点企业,帮助重点企业稳定生产、达产满产,共同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三、兜住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全面落实社保缓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助企纾困系列政策,解决好社会重点群体就业,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同时,不断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补齐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工程。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二要全面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切实履行还本付息责任,防范财政支出风险,落实债务限额管理,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三要加强舆论舆情引导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做好对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大整治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以上初审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旭辉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服务保障全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3.7%,比上年同期增收4.38亿元,增长4.5%,增幅排在全省第3位(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9.9%,增幅排在全省第3位)。其中,税收收入44.0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3.97亿元,增长-24.1%(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14.5%);非税收入56.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35亿元,增长48%(详见附件1)。

  (2)支出完成情况。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4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9%,比上年同期减少2.99亿元,增长-1.3%(详见附件2)。其中,教育支出46.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7.5%;科学技术支出8.9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9.2%;卫生健康支出28.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9.9%;城乡社区支出14.6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6.6%;农林水支出20.1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1.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1—7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1.7%,同比减收0.17亿元,增长-0.6%(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6.7%)。

  ①市直。1—7月,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2.7%,同比增收1.83元,增长9.4%(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14.5%)。其中税收收入10.34亿元,增长-23.2%(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15%);非税收入10.99亿元,同比增长82.2%(详见附件3)。主要是封开县古利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市级库分成入库6.82亿元,带动收入增长。

  ②肇庆高新区。1—7月,肇庆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1%,同比减收1亿元,增长-15.5%(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4.05亿元,增长-17.3%(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7.3%);非税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9.6%。主要是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小鹏新能源公司去年同期大宗一次性代扣代缴股权分红个税影响,导致收入降幅较大。

  ③肇庆新区。1—7月,肇庆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41%,同比减收1.01亿元,增长-43.5%(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1.1亿元,增长-41.1%(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9.9%);非税收入0.21亿元,增长-52.8%。主要是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出现较大幅度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减收0.31亿元。

  (2)支出完成情况。1—7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5.6%,同比减支0.53亿元,增长-1%。

  ①市直。1—7月,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6%,同比增支1.97亿元,增长5%。主要是增支“瑞庆时代”项目产业扶持资金4亿元等(详见附件4)。

  ②肇庆高新区。1—7月,肇庆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7.4%,同比减支2.34亿元,增长-17.4%。主要是去年同期拨付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5亿元,对比形成减支。

  ③肇庆新区。1—7月,肇庆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4.3%,同比减支0.16亿元,增长-12.6%。主要是从2022年起宣卿中学教育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教育支出同比下降66.2%;今年1—7月产业扶持资金的投入减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6.5%,同比减收7.7亿元,增长-29.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9.7%(主要是今年专项债券提前下达及去年债券资金结转到今年,债券支出较多),同比增支10.73亿元,增长21.7%。

  1.市直。1—7月,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1%,同比减收3.46亿元,增长-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5.9%,同比增支12.64亿元,增长99.9%。

  2.肇庆高新区。1—7月,肇庆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0.9%,同比减收2.27亿元,增长-3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2.6%,同比增支6.65亿元,增长63.4%。

  3.肇庆新区。1—7月,肇庆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0.9%,同比减收1.96亿元,增长-1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42.5%,同比减支8.55亿元,增长-32.6%。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7.6%(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5亿元,为年度预算60.6%。

  1.市直。1—7月,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4.5%。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9%。

  2.肇庆高新区。1—7月,肇庆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亿元。肇庆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上年结余支出),为年度预算的36.3%。

  3.肇庆新区。1—7月,肇庆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亿元。肇庆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7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37%。当期收支结余2.06亿元,滚存结余87.38亿元。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今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精神,努力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联合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强化收入预测,做好形势研判,实时关注留抵退税动态及资金需求,确保退付企业的留抵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1—7月,我市已为2140家企业办理留抵退税,资金合计35.53亿元(地方库7.11亿元);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14.47亿元(地方库3.98亿元);扩大小微企业“六税两费”范围、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加大、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等各项合计减免6.85亿元(地方库2.75亿元),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

  (二)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支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我市加大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力度,加快矿业权出让,其中封开县古利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市县两级收入27.28亿元于6月份入库,有效缓解留抵退税、缓税等政策因素对我市财政短期收入造成的影响。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幅排在全省第3位(剔除留抵退税后增长9.9%,增幅排在全省第3位)。其中,非税收入56.61亿元,同比增长48%,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9.1个百分点,仅封开县古利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收入就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8.3个百分点。

  (三)民生重点领域有效保障。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数59%,较序时进度快0.7个百分点。其中民生类支出167.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8%;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4.3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62%(详见附件5),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32.4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69.09%(详见附件6),均超过序时进度;直达资金方面,累计支出58.11亿元,支出进度为85.1%,其中中央资金支出进度为86.8%,资金直接惠及企业211家、个人555.5万人次,有效保障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税收收入阶段性下滑。1-7月,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低迷、疫情冲击等叠加因素影响,全市税收收入44.04亿元,同比下降24.1%(剔除留抵退税后下降14.5%),增幅排名由1季度的第2位下滑至第12位。从税种看,三大主体税种减收10.63亿元,同比下降40.4%;中小税种减收3.35亿元,同比下降10.5%。从行业看,工业税收减收4.76亿元,同比下降24.6%;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减收5.83亿元,拉低税收增长10.1个百分点。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减收明显。当前我市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1-7月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4亿元(市直收入0.58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15.5%,同比下降45.5%。由于土地出让收入不理想,而年初预算已安排的项目需照常支出,造成了我市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资金周转压力不断加大。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债券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机制,慎终如始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债务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017亿元,包括:政府债务996.08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5.17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15.75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478.97亿元,包括:政府债务459.04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4.33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15.60亿元;市直政府性债务余额181.02亿元,包括:政府债务161.0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4.33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15.60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截至2022年7月底,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1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亿元、专项债务117亿元。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97.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44.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52.6亿元。肇庆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60.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4.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25.55亿元;肇庆市直政府债务限额162.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2.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0.0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没有突破政府债务限额。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7月底,我市共争取到上级债券资金136.86亿元,为我市新时期发展建设和保障重大民生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缓解了地方偿债压力。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19.5亿元(市直11.62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回补到期承兑的政府债券)17.36亿元(市直4.18亿元)。

  (四)债务风险指标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通报2020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的结果(采取隔年通报的形式),我市未有地区被纳入风险预警或提示地区。但由于2021年市本级和鼎湖区政府债务总额增长较快,且受土地出让收入不尽理想、需新增上解上级支出等多重因素影响,综合财力受较大冲击,据最新的测算情况,市本级和鼎湖区有可能纳入2021年政府债务风险提示地区。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预算平衡和财政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挖潜增收。充分发挥财税收入组织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形势分析和工作调度。一是积极“开源”,做大做优财力蛋糕。完善地方税种协同办税机制,重点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涉房涉地税源的征管和监控,研究抓好留抵退税回补和缓缴税费补缴工作;二是着重抓好专项收入征管,做好土地资源运营,科学把握矿产、砂石等资源开发进度,及早抓好水田垦造和拆旧复垦指标交易等大额收入收缴,进一步拓宽财源;三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负债,促进财政增收;四是紧扣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和国家、省释放的积极信号,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抓手,抢抓机遇争取上级在补助政策、支出责任以及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分类施策节流减支。坚持过“紧日子”,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将过“紧日子”作为需要长期坚持的理财方针,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管理和控制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做好项目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履行审批程序,做好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立即使用;三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对新增政府性投资项目,如非必要坚决不开口子;对原有非续建政府性投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适当推迟不太迫切的项目。

  (三)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支出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一方面结合1—7月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分门别类分析原因和存在问题,对部分推进难度大、资金支出慢的重点项目,采取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协调解决制约资金支出进度的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债券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关于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加快支出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项目实时跟踪管理信息,加强对债券项目的动态管理,实时跟踪项目建设和支出情况,对未能按计划完成节点任务的项目,采取约谈通报、收回调整等措施加快支出进度。

  (四)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全面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扎实完成好“扫尾”核查相关工作,决不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确保隐性债务不反弹;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通过“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形式常态化监督各地执行情况,决不在“三保”问题上出现任何纰漏;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常态化做好库款的动态监控和预警,进一步规范财政挂账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规范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努力完成年度预算各项任务,为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肇庆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检查《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 黄 靖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琴琴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农村农业工委兼职委员为成员。考虑到当前气候变化情况和我市实际,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我市实施《条例》情况的同时,侧重检查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水利工程质量保障、相关应急措施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主要涉及水利安全保障方面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于7月8日组织开展《条例》培训暨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在此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高要区及该区大湾镇、回龙镇,鼎湖区及该区广利街道、凤凰镇政府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深入检查两地水库、堤防、泵站、易涝低洼地带及河道等管理情况。与各级人大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基层群众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8月1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市资源局、市发改局等9个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我市行政区域内现有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为:注册登记水库437座,其中中型25座,小(1)型78座,小(2)型334座;在册堤防251条,总长736千米;小水电站718宗;泵站697座;中型灌区26宗;水闸115座。

  《条例》1999年11月颁布施行以来,我市相关实施主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了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组织领导。编制完成了《肇庆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肇庆市防洪规划》《肇庆市水力发电规划》等,明确了主要水利指标和重点项目。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相关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审批,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我市西区涝区整治工程、新区砚阳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全国水利领域最高工程建设质量奖),市水利局被列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典型经验做法名单。德庆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推进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我市于2006年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落实了人员编制和管护经费。封开县于2008年印发了《封开县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县水管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了各级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单位。2017年以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体制、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出台经费保障方案等措施,逐步理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2022年,印发《肇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管护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三)聚焦短板,提升了防灾减灾水平。2019年启动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从责任落实、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完善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规范管理行为,夯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基础,提升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现累计完成321座,占存量小型水库的78%。2021年底,完成了全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完成数量居全省前列。加快推进2020年前完成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21年实施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今年17座已纳入2022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四)压实责任,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每年汛前对堤防、水闸和水库等进行安全检查,派出联合检查组分赴各镇村督察指导,确保汛期安全。2021年,市水利局对检查发现的44处历史险工险段、54宗水利工程防汛安全问题、75宗在建水利工程点逐一落实了安全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落实2229宗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6000多名,以及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治责任人4.2万多名,并向社会公布。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加强信息处置,2021年汛期共派出198个专家组718人次赴基层水利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开展防洪调度、抢险技术支撑。成功应对了历年“龙舟水”及台风带来的暴雨洪水,全市无河堤决口、无水库垮坝,洪涝灾害无人死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执法,营造了良好水利法治环境。各级水利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执法巡查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毁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与云浮、佛山、梧州、贺州等地区的联合执法协作,逐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西江干流河道堤防安全、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今年以来,封开县水利局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组织了6个工作组,深入16个镇(街)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合计出动110人次,检查33处,发现安全隐患4处,落实整改安全隐患4处,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60多条。高要区从2020年至今共查处违反条例案件43宗,处罚没金223.38万元。

  二、《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各级政府及实施主体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条例》有些规定还没有落实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实施主体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水利工程管理量多面广,情况复杂,相关实施主体纵向从市到村,横向涉及9个职能部门,跨度较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法治意识不强,镇村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条例的理解不够透彻,实施不够到位。一些实施主体更多是从日常业务工作角度出发,未能从履行《条例》法律责任角度来思考问题。个别职能部门对《条例》规定的职责不了解,对相关规定的理解有误差。

  (二)镇村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水平亟待提高。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中型水利工程管护的投入,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普遍存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我市小型水利工程数量众多,分布很广,且大多建设年代久远,老化失修问题严重。各地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标准偏低且地区差距较大,大旺高新区为12万元每座每年,四会市为1.8万元每座每年,广宁县小(1)型为0.4万元每座每年、小(2)型为0.2万元每座每年,封开县小(1)型0.8万元每座每年、小(2)型0.2万元每座每年。按水利部门测算,小型水库的养护经费每年每座6万元比较适中,我市小型水库数量多的县(市)普遍存在养护标准低问题,加上一些地方管护经费有时无法足额落实到位,巡查人员待遇低,小型水库日常管理缺乏,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根据上级要求于今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改革推进仍然较缓慢,截至今年7月,全市412座小型水库,完成管理模式改革的250座,未完成改革任务的还有162座。

  (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全市412宗小型水库工程中有51宗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由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补助资金比例从2020年的80%、2021年的42%降到今年的0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压力巨大。纳入了今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除险加固目标任务为17座,但是推进进度不理想。待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还有34座,受资金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存在巨大压力。

  (四)确权及划界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国有土地的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但是一些水利工程土地权属复杂,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工作的推进存在困难。目前,我市进行了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主要是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已经公示的仅有景福围,按上级要求需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的仍有8座水库、14条堤防、6座水闸。部分小型水利工程用地边界模糊,水利设施防护地被占用现象仍然存在。

  三、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实施《条例》的意识。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安全发展、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大安全观,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领导。各实施主体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刻认识水利工程管护的重要意义,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依法管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要加强对《条例》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水利工程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熟悉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二)做到建管并重,提高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水平。针对近年和今后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投入的状况,切实强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管护模式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解决人员、经费、技术、管理能力不足等难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的业务指导,加强对镇村相关管护人员的培训。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结合乡村振兴、碧道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以县级为单位打包申请省级涉农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专项债。同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统筹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问题。在新建水利工程的同时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强化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工程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新技术在水利工程管理领域的运用。

  (三)扛起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经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将水库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重点实施推进,夯实安全防线。市本级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奖补等方式激励各地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纳入上级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市水利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水库除险加固作为预算优先安排的重点领域,通过地方债、涉农资金等落实资金。

  (四)提升处置能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近年极端天气或异常情况比往常增多,要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对标更高标准,有效地提升水旱灾害风险的应对能力。要继续强化水旱灾害防御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水旱灾害抢险队伍建设和抢险救灾演练,做到召之则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形成抗击水旱灾害的强大合力。要扎实做好江河防洪、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调度、水库防旱蓄水、汛期值班等工作,推进小型水库动态监测站建设,为我市和谐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要继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体制,加强水库度汛安全管理,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加强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为水旱灾害防御打好坚实基础。

  (五)强化沟通合作,推动确权和划界工作全面实施。要进一步明确部门法定职责,建立定期沟通通报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是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和保护的前提,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县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要求但还未办理确权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确权发证,对已办理土地证但未录入手续的,补办录入,确保水利工程用地产权清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规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边界埋设永久界桩。

  

关于检查《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

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推动《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贯彻实施,今年7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供会议审议时参考。

  一、检查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燕同志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检查组,采取实地考察、查看资料、汇报座谈等形式开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七星岩景区实地检查,与部分市人大代表、七星岩景区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市政府及星湖管理、资源、环境、文广旅体、城管、林业部门和端州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二、《条例》的实施情况

  2021年1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支撑,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迈进了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法治化轨道,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游客的充分肯定。

  (一)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保护景区氛围初步形成。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星湖管理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到景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条例》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提高市民群众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已累计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活动20多场次,派发宣传单张4000余份,派发《条例》小册子3000余份。在公共场所设置《条例》宣传牌7块,组织保护星湖志愿者协会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共18场。星湖管理局通过省、市各级媒体以短视频、美图美文等多种形式,发布贯彻《条例》的信息共20多条;通过自媒体微星湖、星湖美美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多角度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努力营造依法守法爱护景区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顶层设计,景区保护管理科学有序。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星湖管理局积极发挥星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作用,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星湖为目标定位,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条例》全面加强景区保护和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工作规划,确保七星岩景区的各项建设符合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七星岩景区详细规划。星湖管理局、市环境局和市文广旅体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2021年6月,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星岩摩崖石刻保护规划(2017-2030年)》,由市政府公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七星岩摩崖石刻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2021年8月,为明确规划管理权责,修正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要求,星湖管理局会同市林业局启动星湖国家湿地公园边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目前调整方案已上报省林业局审批,方案实施后将使景区的湿地保护工作更加科学。2022年4月,星湖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星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该《规划》对进一步加强星湖岸线空间管控,指导星湖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生态保护,景区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星湖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保护作为推进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持续提升景区环境质量。一是加强星湖水质治理。2021年9月,完成对波海湖与仙女湖藻类生态调控。通过对波海湖入水口污染源巡查、排水口维修加固、湖面岸线及驳岸填泥护坡、安装绿植浮岛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蓝绿藻类影响,进一步改善了星湖水体的清洁度。2021年12月,实施七星岩里湖新一阶段地表水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效,七星岩里湖水体透明度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湖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壮丽景观。二是持续打造湿地生态景观。2021年8月,实施金沙滩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在金沙滩周边水域打造了生态浮岛,营造出环境优美的湿地景观。推进实施鹭鸟栖息地保育及湖岸生态修复项目,在“南方鸟岛”西北侧重建一个新的鹭鸟栖息地,大力营造适合鹭鸟栖息的生态环境,有越来越多鸟类到星湖湿地栖息,形成了“小鸟新天堂”的独特奇观,得到了《人民日报·海外版》的大力推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执法检查中也发现,我市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宣传不够到位。市、端州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宣传不够,宣传效果不佳,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低。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的内容领会不准确、不全面、不到位,具体的管护行为与《条例》的法定条款要求还有差距。

  (二)景区总体规划修编未完成。《条例》第十条明确,七星岩景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原有的《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1984年编制的(2000年已过期),经过近40年的城市发展,景区现状已与原《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出现多处不一致。从2009年11月开始,就已启动了《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于2018年8月29日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查,至今未获批复。总体规划是关于景区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对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迟迟未完成,对景区的保护管理存在较大影响。

  (三)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分别对景区管理、监管协调作出规定。市政府于2020年12月建立了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在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联席会议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域管理职责还有待进一步厘清,联合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一系列在景区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按照相关上位法和《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偏少,执法的刚性和力度不足。譬如《条例》实施至今,对长期存在的偷钓、洗涤、游泳等不文明行为尚未作出实质性处罚。象岗岩前村、石牌岗石牌村和仕贤村、蕉园岗蕉园村、万松岗南粤苑等,在星湖总体规划范围内,同时也属于自然村和城市建成地,景区管理和社会治理存在交叉重叠,实际工作中存在管理漏洞。

  (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景区功能特点,研究、挖掘七星岩景区人文内涵,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文化娱乐活动,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文旅融合发展还不到位,缺少具有肇庆特色的标志性文旅融合产品。文物的展示和利用率不高,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有待加强,如星湖博物馆未完成设立备案手续。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开展不充分,景区与中小学校之间建立研学合作关系不多,在自然教育活动普及、共建共享景区资源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条例》第四条明确,应当将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截至目前,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经费仍未列入市财政预算,制约了景区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对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以贯之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市、端州区两级政府部门要再动员、再部署,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提高干部群众和广大游客对《条例》的认知度,深刻领会《条例》主要内容,重点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七星岩景区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尽快完成《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编制部门,要积极与对口上级单位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力促《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早日批复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共同会商、协调解决七星岩景区规划、保护、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运转高效、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加快制定七星岩景区综合执法工作方案,落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确保执法主体不缺位,违法行为有人管,以执法的刚性和力度维护《条例》的权威。

  (四)进一步整合文旅资源。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旅游业“二次革命”要求,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巩固提升星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成果,有序推进环星湖旅游业态提升工程,精心打造一批网红创意街区、夜经济集聚区、民宿集聚区,大力发展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旅游新业态。强化景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活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对七星岩景区内各类文物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有序推进水月宫、天柱阁、玉皇殿等文旅资源的活化利用,大力传承历史文脉。加快完成星湖博物馆的设立备案,积极推动星湖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护利用和宣传展示。

  (五)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条例规定,将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支持,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停车场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刚毅

(202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肇庆停车场管理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快推动我市城市停车综合管理,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我市于今年5月印发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重新明确了城市停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兴文分别带队对中心城区停车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兴文,市政府副市长管伟先后2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城市停车综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快推进《肇庆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详细的摸底调研和对比现状供需数据分析,肇庆市中心城区现有的停车泊位在总量上现阶段是基本可以满足现状需求,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停车泊位区域分布不均;供应结构不合理,路内停车泊位比例高;部分配建公共停车场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利用率较低;部分路内停车泊位设置不尽合理等问题。根据调研摸底反馈,编制单位将相关突出问题纳入了规划范畴。目前,该规划已经分管市领导审阅同意,正排期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加快推进《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正抓紧修订《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调整了《办法》适用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三是完善了停车场规划建设用地方面的内容;四是增设了相应的处罚条文3条。已完成挂网征集公众意见、第二轮征求部门意见、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修订专家论证会相关工作。

  (四)加快推进“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5000个”民生实事工作。已制定了《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5000个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任务:端州区2500个,鼎湖区1000个,高要区1000个,肇庆高新区新增任务500个)。截至8月底,城区共新增3701个停车位,完成率74.02%。

  (五)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通过严管与警告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一是以“先重点后一般、控制和疏导相结合”原则,设立了大润发周边停车严管区、天宁路示范路,加强巡逻管控和融合执勤执法,严厉打击私设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二是在施划停车位的路段设立“违停拖移”“按箭头停放”等警示标志,并建设自动抓拍监控设备,定期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等工作。三是创新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模式,建立以公安、城管、市场监督、环卫、社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社区5人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在市场、学校周边及背街小巷日常巡查中发现车辆违停,通过及时劝离、电话通知移车、通知交警到场处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停车管理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违法停车“先行通知限时驶离,未按时驶离再处罚”措施,全市共通过短信通知违法停车14.79万宗,处罚4.28万宗,其中,端州区短信通知违法停车5.27万宗,处罚7454宗。

  (六)打造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为构建完善我市城市停车管理体系,增强停车资源有效供给,有效治理“停车难”问题,将推进“城市停车管理”项目作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肇庆高新区智慧停车项目作为我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的试点。现已基本完成创建工作,形成了以成效为动力、以科技为基础、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核心、以服务为初心的城市停车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惠民、利民的城市停车管理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七)推动成立肇庆市停车行业协会。根据《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成立停车场行业协会的规定,2021年12月31日,在市肇庆市停车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并于2022年6月成立党支部,为引导停车行业自律和合法诚信经营奠定了社会组织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群众普遍反映端州区路内停车免费时段过短、收费贵,资金投入不足,国有、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健全完善停车场管理法规体系及推进停车位建设。一是继续加快出台《肇庆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二是继续加快推动《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三是继续加快推进今年“城区新增5000个公共停车位”建设工作。

  (二)积极探索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推进市、县两级国资参与我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明确以国有资金参与、以服务群众和规范城市管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为出发点,立足保本微利,把旗下的停车资源做好运营和管理,并认真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全面打造符合我市实际的停车综合管理运营“肇庆模式”。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指导属地政府适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探索通过建立停车月卡、年卡等收费方式,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四)继续发挥停车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借助协会既有的成熟管理经验、运营模式、技术力量,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行业规范的制定等工作。同时逐步完善协会自身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停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借鉴经验。前往贵州、南宁等城市考察学习,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果和工作举措,助力我市综合停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做好我市停车管理工作,为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肇庆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周建军因工作变动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周建军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德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谢伟成因工作需要辞去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谢伟成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78名。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友强为肇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

  免去:

  谢伟成的肇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禹山为肇庆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永红的肇庆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30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孟智华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颜国军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俏颜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桑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卓腾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文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国涛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卓杰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邓肇欣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振业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余文涛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春歌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唐强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梁达明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吴文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卓腾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颜国军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肇欣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俏颜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强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