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 第二期)
发布日期:  2022-06-28        

目 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关于《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市政府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

  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6月21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何琴琴、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婧,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审议《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7、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8、审议人事任免事项;9、其他。

 

  

关于《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肇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天茂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下面我就《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8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对《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稿)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修订草案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发函的方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直有关部门,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部分基层单位、群众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在肇庆人大网、肇庆市政府网、肇庆发布微信公众号、西江日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修改稿。6月2日,市委十三届第27次常委会会议对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原则同意文本。6月14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了修订草案修改稿。同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了表决前评估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立法咨询专家、基层代表和实务工作者代表围绕条例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及影响条例实施的因素等进行了评估。评估小组认为修订草案修改稿总体合法、可行。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修改情况主要有:

  一、关于适用范围。修订草案关于适用范围的表述不够简洁精准,因此采纳市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将第二条关于适用范围的表述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二、关于公众参与。为鼓励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在修改稿第七条增加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新管理方式,运用信息网络平台收集、处理单位和个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内容,作为第四款。

  三、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一是将修改稿第十二条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的规定与《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规定作了衔接统一,完善了责任主体的情形;二是第十三条调整了与责任人签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的主体,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变更为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明确了相关公示要求;三是第十四条增加了责任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及保持绿化等方面的义务。

  四、关于城市道路管理规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道路开挖无序、影响出行的问题,修改稿第十九条增加了城市道路挖掘实行季度统筹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公示的规定作为第二款。通过按季度统筹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申请,集中时间段施工,避免道路的反复无序开挖,将道路开挖对市民日常出行和城市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关于照明设施规范。在立法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关于城市夜景照明造成光污染投诉的情形有所增加,而目前关于光污染防治的相关上位法较少,修改稿第二十四条增加了对城市照明应当避免光线对市民正常生活、交通安全及动植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以及对城市照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启和关闭作出义务性规定,作为第三款、第四款。

  六、关于停车规范。近年来,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车位供不应求催生了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对城市交通、市民出行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该问题,修改稿第二十六条对停车规范作出新增规定,一是科学合理划定车位,规范有序停放;二是对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擅自设置地锁、地桩等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三是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放停车场所,有效增加车位资源。

  七、关于共享交通工具规范。共享交通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共享交通工具的试点工作,为规范共享交通工具各方的权利义务,修改稿对相关内容作出新增规定。在依法监督管理方面,第二十七规定了合理确定共享交通工具投放量、投放区域、动态调整、实时监管、统一信息发布机制等内容;在规范经营和有序停放方面,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运营企业应当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停放秩序管理,按照规定时限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等内容。

  八、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考虑到《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该条例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为避免重复和有效衔接,修改稿删除了草案稿关于上述内容的4个条文,仅在第三十二条作了转致性规定。

  九、关于装修垃圾规范。针对装修垃圾随意堆放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修改稿第三十三条对装修垃圾的投放、收运和处理作了新增规定,规范装修垃圾的管理。

  十、关于法律责任。一是关于执法主体。考虑到我市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将城市管理领域宜以属地管理为主的行政管理权限依法赋予镇街的工作,为与该项改革工作相衔接,修改稿第四十条新增规定了国家和省对条例涉及的行政处罚执法主体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的内容,作为第二款。二是关于行政处罚。修改稿第五章的行政处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授权性条款,明确罚款的具体幅度,这部分条文大多参考了省内周边城市对同类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并结合我市实际予以确定,与原条例一致;另一类是新设行为新设处罚,共对七种违法行为新设了行政处罚。其中,违反市容管理责任方面,对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障碍物、未按规定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未将信息实时接入监管平台、未按规定时限整理违规停放车辆和擅自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五类违法行为新设了行政处罚;违反环卫管理方面,对废旧物品经营者违反规定影响周围环境和集贸市场、其他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违反规定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等两类违法行为新设了行政处罚。

  此外,还对修订草案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修订草案修改稿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修订草案修改稿,请予审议。

 

  

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林业局局长 何剑才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自2021年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以建设“绿美肇庆”为总目标,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全力推进林长制组织实施。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肇庆大行动,全力推动林长制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林业绿色惠民工程不断深化,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其中,我市在林长制、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深化林权改革、林业科技推广、统筹涉农资金等六方面工作在2022年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获省林业局通报表扬,获表扬数量全省排名第二。

  目前,全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5245名,其中市级林长15名,县级林长119名,镇级林长1104名,村级林长4007名,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目标。

  一、2021年以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以压实责任为根本,高位推动林长制落实落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市委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列为全市林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改革任务,纳入《肇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改革工作安排》进行部署。2021年9月13日,我市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努力推动肇庆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2年3月3日,市委主要领导到鼎湖山以及华南植物园鼎湖山树木园(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协调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共建平台,加强保护区的森林防火、防山洪、生物侵害防治等安全工作,齐心协力保护建设利用好鼎湖山珍贵自然资源,稳步推动合作共建鼎湖山“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快推进肇庆植物园建设。打造以4A级至5A级景区标准设计,集科普教育、旅游休闲服务为一体,具有一流园貌、物种丰富的湾区特色植物园,共同推动肇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2022年4月,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市长、市林长共同签发我市第一号林长令,对我市森林资源管护、科学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与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和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2022年5月14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到怀集县调研林长制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执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工作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等制度,发挥林长制制度功能,着力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瓶颈、堵点、短板和突出问题。6月2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市绿化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对国土绿化的领导职能,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深入推进新一轮“绿美肇庆”大行动,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增加城市绿量和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二)以科学部署为支撑,高效推动林长制组织实施

  一是提前谋划。我市于2021年7月初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力量,科学谋划推动全市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学习借鉴。多次组织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到广州增城、梅州平远等试点县市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谋划研究有肇庆特色的林长制创新管理模式。三是制度先行。科学组织编制《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征求省、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依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成为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地级市。同时,精准制定全市林长制中长期规划、林长巡查、林长会议、林长制考核督查等配套制度,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行林长制保驾护航。四是迅速部署。2021年7月28日,我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成为全省第一个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的地级市。省林业局林长办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督促落实。建立督查问责机制,成立市专项工作组,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进度,以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倒逼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同时,将全面推行林长制纳入2021年度和2022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考核,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着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完成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评估。严格按照省林长办对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评估的要求,开展市级自评估,圆满完成省级现场评估抽查工作。同时,针对省级现场评估组反馈我市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整改建议,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全市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市将以更有效的整改成果促进我市林长制推深做实,以更有效的整改成果促进林长制量化考核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实现以评促改,通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问题整改等措施,切实推进我市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大力实施科技治林兴林

  一是以创新源头管理模式为切入点,结合我市基层林业管理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建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新机制。在原有“一长两员”基层管护架构基础上,新增“林区警长”和“林业科技特派员”机制,成为全省范围内率先创建以“林长、林区警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林业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的“两长三员”管护架构的地级市,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切实加强基层林业管护队伍力量,提高基层林业综合治理能力。全市共设立林区警长286名,基层监管员1375名,科技特派员354名,专职护林员2807名。二是以电子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点,在原有的省智慧林长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将我市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平台、森林资源监测平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平台等进行整合优化,创新搭建具有我市特色的“肇庆市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将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信息、林地和林木审批数据、森林督查图斑数据等进行归集,同时应用遥感卫星、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地面巡护等手段对全市森林资源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实现林长治林护林“一网统管”的目标。目前,我市已完成平台建设方案,市级智慧林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三是以创建“林长+”治理模式为立足点,开辟森林资源管护新路径,创新建立“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科技特派员”“林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林长+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林长+林下经济发展”“林长+国储林”“林长+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等新机制。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方面,通过“林长+林区警长”机制,实现了从发现森林资源违法问题到督促责任片区警长查处违法行为的无缝衔接,全市286名林区警长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林业科技推广方面,通过实施“林长+科技特派员”机制,打通了林业科技专家到我市基层指导林农破解种植难题的“最后一公里”,各县(市、区)积极邀请省、市林业科技专家到当地举办培训班,开展林业良种选育、苗木培育、高效栽培等方面技术推广,为当地林农现场问诊,解决种植技术难题,带动山区林农林企增收致富。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方面,通过实施“林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机制,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大力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在肇庆新区积极打造“紫荆园”项目,让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国土绿化行动中。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通过实施“林长+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机制,各级林长作为本辖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督促开展辖区内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改,摸清自然保护地内问题底数,分类分期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整改,确保年内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工作。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通过实施“林长+林下经济发展”机制,提高了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推动了仿野生灵芝、春砂仁、牛大力等南药种植和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加强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培育了一批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优的林下经济基地和林业企业。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面,通过实施“林长+国储林建设”机制,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科学编制《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以国资全资建设和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两种模式,边收储、边改培、边经营,增强我市优质木材的培育、储备和生产能力,建设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集约经营的国家储备林基地,精准提高我市森林资源质量。在推动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方面,通过实施“林长+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机制,促进了国家德庆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进度,进一步壮大了大亚木业、天龙精细化工等林业龙头企业,推动了林产品精深加工,优化升级林业产业结构,引进了一批见效快、造血足、附加值高的强链补链延链林业产业项目。

  (五)以强化宣传为抓手,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切实加大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各地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林长制宣传,并在城区主要出入口或交通干道至少设置一幅以上大型宣传牌,在重要旅游景点设置横幅、播报、宣传牌广而告之,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每月印发林长制工作简报,定期将我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及好点做法向上级报告。目前,全市已竖立各级林长公示牌775块,制作林长制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牌30多块,播报累计1840多次,制作宣传LED显示屏120副,宣传横幅964条,印发宣传册128451册,制作林长制徽章6600枚,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全市干群“一条心”,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实现共治共享的目标。

  二、主要成效

  (一)聚焦巡林护林,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切实加强

  通过实施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形成权责闭环和责任传导机制,全市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全市各级林长按照层级责任制,结合各自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开展林长巡查,并通过林长制成员单位间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将森林督查与林长制有机衔接,压实各地党委、政府森林资源管护主体责任,以开展打击毁林违建、森林督查、国土卫片执法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清理整治违法用林情况,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2021年全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图斑较去年同比减少17.81%,违法图斑面积较去年减少8.35%。

  (二)聚焦分类施策,自然保护地管护体系初步建成

  通过实施林长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性的认识,将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范畴,规范自然保护地源头和属地有效监管,完善了部门间自然保护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严控自然保护地问题增量。制定印发《肇庆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起市级季度抽查核查机制和县级月度巡护巡查,通过“三长两员”机制,压实护林员和巡护人员责任,定期上报巡护情况,确保每块自然保护地做到“有人管”“有人护”。同时,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进一步摸清了全市113个自然保护地问题底数,梳理问题清单,建立“一地一册”档案,分类分期开展问题整改。2021年,完成整改涉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和“绿盾”行动的遥感监测点位88个,停运和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设施14个,启动专项调整和生态影响评价的自然保护地11个,整合优化调出自然保护地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设用地等1600多公顷。在全市重要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布设红外相机330多台,拍摄记录我市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活动轨迹,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聚焦防治并举,有害生物防治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实施林长制,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明确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范畴,有力推动了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工作开展。通过“林长+科技特派员”机制,积极打造以各级防治检疫机构为基础,以全市354名林业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的专业防治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和除治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强与省内林业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攻关,创新研究推广“普查监测+疫木除治、第三方监理、媒介昆虫防治”的综合防控模式,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林企林农预防和除治林业有害生物的能力不断加强。2021年全市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减少1.8%,薇甘菊面积减少5%,红火蚁面积减少1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下降到0.8‰。

  (四)聚焦防护结合,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实施林长制,全市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基层防火源头管护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护林员网格化体系。同时,创新护林员管理机制,在全省范围率先将全市护林员队伍进行整合,建立起全市统一管理的专职护林员队伍,将基层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护林员,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巡护网格。通过使用森林防火巡护APP,各级林长、护林员实时监测本地巡山护林动态,实现防火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全市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得到显著提高。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下降了45%,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03‰,清明、国庆等高火险期和全国“两会”、“七一”等重要节点实现零火情,林区社会总体平安稳定。此外,按照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我市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防火林带795公里,维护提升14295公里,森林防火基础实施建设将不断加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五)聚焦兴林富民,林产经济规模持续扩大

  通过实施林长制,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进行有机融合,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林业经济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的培育力度。同时,立足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油茶、竹木、南药、食用林产品、花卉等林下经济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产品深加工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国家储备林试点建设稳步加快推进,林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提升,实现林业产值年增长率超过10%的目标。2021年,广宁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入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单位;德庆县林业产业园区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命名为全省唯一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全市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个、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1家、省级样板镇村林场3个。同时,我市林业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在广州国际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海南世界休闲旅游博览会等展会上,我市新岗茶叶、康帝油茶、祥景春砂仁、封开仿野生灵芝、广宁竹笋等林产品以及广宁竹海、鼎湖山神谷小镇等森林旅游康养产品备受瞩目,康帝油茶等3个产品被评为第14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产品。

  (六)聚焦便民提效,用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实施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做好林地定额使用测算,统筹林地定额使用。在我市“2021年产业招商落地攻坚年”推进过程中,全市报审的29个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全部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完成使用林地审批工作,其中包括宁德时代、万达滑雪场、松田学院、京基智农、肇明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各地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安排专人对涉林要素和用林手续开展前期调查,积极参与用地选址论证,切实把好用地审查关,确保用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符合用地标准。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取消一切非法定的审核审批中间环节,做到申报材料齐全马上办,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市无因使用林地报批环节影响项目进度情况,经审批的重点项目没有涉嫌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发生。

  三、存在问题

  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以下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缺乏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林长制作为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是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和促进林业机制体制改革的长效机制,原则上需成立专职机构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但是目前我市各级林长办均不属于专职机构,其组成人员也为各部门抽调的临时人员,除要完成林长办工作以外,还要兼顾本科室原来的工作,无法专职做好林长制推行各项工作,不利于林长制长效机制建立。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少,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难以承担推行林长制重任,村级的技术人员力量更为薄弱,林长制见效不明显。

  (二)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不足。智慧林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是各级林长能够方便处理林长事务和开展信息化巡查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各地对林长制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以及自身财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安排平台建设经费不足。

  (三)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待遇偏低。部分地区仍然沿用旧有管理模式对护林员进行管理,或是简单地对护林员进行综合归整,或是仅仅增加了林长制方面的工作内容,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护林员待遇、人员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全面开展责任区域巡林工作,各级林长结合实际开展责任区域林长巡林工作,确保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设立常设的林长制专职机构和事务服务机构,以解决林长制专职机构缺乏编制和专技人员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及本级财政部门争取稳定合理的财政投入,推动搭建市级林长智慧平台,提升林长高效履职水平;继续优化提升护林员队伍建设,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提高基层管护人员的待遇,切实增强护林员工作积极性;

  (二)对标对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全市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关于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林长体系,继续完善林长制组织、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建成组织体系健全、制度保障完善、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体系;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功能,着力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瓶颈、堵点、短板和突出问题,推进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林长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信息化保障;四是加强林长制宣传工作,全面分析林长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林长制宣传引导,营造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动林长制落实到位。参照省对市的考核指标内容,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量化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市对县的林长制考核工作,确保我市在2022年11月底前省林长办开展的林长制量化考核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下来,我市将一以贯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按照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绿美肇庆大行动,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切实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为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作出应有担当和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对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 黄 靖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听取和审议我市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工作,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琴琴带队深入德庆县回龙镇、德庆县力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高要区小湘镇爱村等实地调研。期间,我委结合桉树林分改造等工作,多次到市林业局调研,详细了解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现就调研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市政府的报告作如下初审发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要求,以建设“绿美肇庆”为总目标,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我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启动迅速,推动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来抓;市委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列为林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纳入《肇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改革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在全省率先以“两办”名义印发《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7月28日,召开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会,是全省第一个召开动员会的地级市。将全面推行林长制纳入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考核,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从调研了解和市林业局提供的汇报材料看,市、各县(市、区)都已经相应成立了相关组织机构,并以“两办”名义出台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调研巡林,对林长制工作作了多次批示指示,市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和省有关林长制文件精神,市林长办也多次组织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林长制专题工作会议和相关培训会议。

  (二)宣传到位,推进有序。我市积极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宣传工作,市林长办多次发文要求全面铺开推行林长制宣传,各级林长办通过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牌、宣传LED显示屏、宣传横额、宣传册、林长制徽章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印发林长制工作简报,定期向上级报送推进情况及经验做法。自实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全市没有发生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涉林长制工作的情况。建立了督查问责机制,成立了市专项工作组,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倒逼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市和全市各县(市、区)均于2021年底前成立了林长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创新创建“两长三员”管护架构,设立各级林长5245名,林区警长286名,基层监管员1375名,科技特派员354名,专职护林员2807名。

  (三)改革创新,成效初显。创新源头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创建以“林长、林区警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林业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的“两长三员”管护架构,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创新林长治理模式,建立“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科技特派员”“林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林长+自然保护地建设与保护”“林长+林下经济发展”“林长+国储林”“林长+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等新机制,开辟森林资源管护治理新路径;创新智慧林长管理模式,在省智慧林长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优化整合我市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平台、森林资源监测平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平台等,创建搭建具有肇庆特色的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归集各类森林资源信息及数据;创新护林员管理模式,以封开县为试点,整合县域护林员队伍,建立起统一管理的专职护林员队伍。通过实施林长制,我市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得到显著提高,林产结构不断优化,林业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林业事业走向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镇村林长对林长制的理解不透彻,对如何落实自身林长责任、抓好林长制工作认识不够、思考不多。“两长三员”培训学习力度不够,导致基层“两长三员”对林长制内容不熟悉、对自身责任不明晰。各地护林员巡山护林落实较好,但林长巡查、监管员监督不够落实或形式化现象较普遍,巡查、督查等工作制度执行还没有正常化、规范化。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的会议、工作考核督查、林长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至今仍未印发,相关工作缺乏规范引领。

  (二)工作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林长办都由林业部门抽调人员临时构成,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林业工作站由原来的林业部门统一领导,改为下放到乡镇管理,原林业站并入农业服务中心,原林业站人员抽调从事非林业工作,极大地削弱了基层林业技术力量,依托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人员开展林长办工作难以专业化、常态化;基层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但是我市护林员队伍仍然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护林员种类不统一、工资待遇差别大、人数与上级规定仍有差距等问题;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林业部门干其他部门看的情况,部门协同多停留在开开会议、协助检查层面,在广泛宣传、防范火灾和病虫害、生物多样性保护、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等工作上形成合力还不够。

  (三)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市只是初步建立了林长制,《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的六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林中可燃物多年积聚,载量高,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难度大;松材线虫、红火蚁等病虫害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我市林业总产值490.48亿元,每万公顷林地产出4.61亿元,林业产出效益仍有提升空间;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产业仍处于自然生长状态,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促进林农致富和乡村振兴,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三、意见建议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民族永续、国家发展、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不懈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好,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质量。要分级分类开展“两长三员”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内容清楚、职责熟悉,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制定督促巡查监管等制度落实的措施,同时持续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制度执行到位。各级林长要明确林长制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破除林业本位意识,跳出林业抓林业。林长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抓住我市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堵点、难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融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激发工作合力。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与其任务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建设。要参照河湖长制做法,落实各级林长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林长制运行正规化、常态化,提升专业化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我市护林员队伍基本情况的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封开县整合护林员队伍的经验,整合各类护林员,优化护林员年龄结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待遇,加强监督监管。要建立各成员单位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增强应急协调能力,提升部门协作共管水平。

  (三)壮大林业产业,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成效既体现在森林资源保护成果上,更重要体现在保护中利用,实现森林生态资源保值增值和林业经济发展。要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为森林生态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更加优质的环境,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立足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肇庆植物园建设,用好用足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政策,优化提升油茶、竹木、南药、花卉等林下经济产业,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试点建设,以延伸壮大产业链为导向高标准建设国家德庆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不断探索林业资源资产价值化方法路子,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初审意见,供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肇庆市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

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

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教育局局长 罗浩翔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召开的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以推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肇庆市教育提升发展十大行动计划》《肇庆市教育改革十大举措》为抓手,通过优化整合、扩容提质,引育并举,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化、专业化和应用型发展,以优秀成绩创建成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一、基本情况

  (一)高等教育情况。我市现有高校10所,其中本科层次6所(肇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肇庆校区、广东理工学院、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四会校区),专科层次高校4所(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在校生11.7万人。在建本科高校1所,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拟升格为本科院校1所(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职业教育情况。我市现有中职学校15所(含2所高职附设中职部;市属8所,县属7所;公办9所,民办6所),全市共有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7所,省重点中职学校12所。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6.1万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高等教育基地建设作出部署,要求高等教育要“上档次、造龙头、建基地”;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高等教育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实地调研、会商肇庆学院“改大申博”、医专升本、综合性公办高职学院以及科教城建设等工作,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肇庆市高等院校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肇庆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财政、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大力配合支持,齐心协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

  (二)大力支持高校扩容提质。一是加大学校建设用地供给。按国家规定的生均校园面积达到54平方米的标准落实建设高校用地。新引进高校以每所用地800亩为起点,如高校总部落户肇庆,可增加到1500亩以上。新引进的高校,属公办学校及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的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目前已建成开学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在建的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等高校规划用地均超过800亩。二是加快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加速“升本”进度。占地面积53.8万平方米(807亩)、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的新校区已于2021年10月投入使用,总投资规模17.0428亿元。

  (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通过扩容提质、引育并举,推进我市高等教育规模化、专业化和应用型发展。肇庆学院办学规模和质量水平在全省地级市12所同类院校中排名第1,入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省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5个学位点已全面达标,成功“申硕”,建成广东省地方院校首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应用型转型试点和“改大申博”工作全面启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施“创新强校、创优升本”工程,各项办学指标已基本达到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即将接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升本验收。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获批正式更名为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成为全国15所试点改革的职业大学之一。肇庆科技职业学院成功升格为本科学院,并更名为广东理工学院,以中国科培名义在香港挂牌上市。预计到2024年,我市建成高校将达到12所,其中本科高等院校8所,专科高职院校4所,高校在校生15万人以上,毕业生3万人以上,高校办学规模位居省内各地级市前列,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四)职业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市以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抓手,落实中职办学条件达标和特色发展要求,推进中职整合提质发展,整合部分弱小中职学校,大力推动职业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努力贯通中高职一体化培养。鼓励引导肇庆医专申请开展“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引导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进一步畅通我市中职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渠道。二是加快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由市工贸学校、市农业学校分别牵头,基本形成“城区为主一县一点”城乡齐头并进发展的格局。三是深化职业技能人才校企一体化培养。支持市工贸学校、市农业学校在数控技术应用、中餐烹饪、果蔬花卉3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遴选10个中职专业开展市级校企合作示范专业建设,示范带动全市中职学校深化校企合作和提升育人质量。四是开展高水平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教学改革质量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市共有3所学校(市工业贸易学校、市农业学校、肇庆理工中等职业学校)获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立项;鼓励支持6所中职学校开展“双精准”示范专业项目建设,14个专业纳入省“双精准”示范专业项目建设;支持6所中职学校参与教育部“1+X”证书试点,将新技术、新工艺引入人才培养。

  (五)实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不断壮大。我市大力支持双高人才引进,对我市公办高校引进双高(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才在编制上给予支持,民办高校引进博士、教授享受市人才相关优待政策。全市中职学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在肇高校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实用性人才,在校生规模、毕业生规模和留肇就业率逐年提高,为解决我市制造业“招工难,用工难”做出贡献。2021年,在肇高校在校生117574人,毕业生22192人,升学人数为1129人,其中留肇就业人数2008人。中职学校在校学生59718人,毕业生16083人,升入高一级学校人数为6015人,其中留肇就业人数2897人,留肇就业率30.09%,比2020年翻了一番。

  三、存在问题

  (一)高校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聚效应。高等教育学校布局还不够合理,学校分散,没有形成集聚效应。我市10所高校共有14个校区,分布在多个县市区,其中端州区4所,鼎湖区2个分校区,高要区2所,四会市1所,德庆县1所,肇庆高新区2所(含1个分校区),肇庆新区2所(含1个分校区)。

  (二)层次结构不健全,中高职贯通渠道不畅。我市是省内唯一一个尚未有公办综合性高职学院的地市。职业教育长期存在中职强、高职弱,中高职贯通培养渠道不畅这一关键性短板,中职毕业生上升通道堵塞。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不够高。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对接我市“4+4”产业发展还不够紧密,职业教育文科类学生比例较高,适合企业用工需求的理科生数量不足,个别学校缺乏对接“4+4”产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的主动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水平不够高,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缺乏校企合作交流的沟通平台。

  (四)高等教育留肇就业率不够高。在肇高校毕业生留肇就业率不高,2021届在肇高校毕业生22192人,留肇就业只有2008人,留肇就业率10.64%。大多数外地来肇就读的学生不愿意留肇就业。我市有升学愿望的中职学生高达62%,超过80%的中职毕业生升学到市外就读高职并就业,间接造成本土学生人才外流,高层次技能人才难以回流。

  四、下一阶段工作

  (一)壮大本科教育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一是支持肇庆学院打造成为我市高水平、高质量高等教育发展龙头。以“改大申博”为目标,推进肇庆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加快新校区建设;大力实施“冲补强”提升计划,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升服务肇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二是加快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全力做好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申报和接受评估工作,力争2022年升本成功。

  (二)谋划建设肇庆科教城,引导各类高校、科研机构落地集聚。围绕“上档次、抓龙头、建基地”工作目标,研究谋划肇庆科教城。肇庆科教城项目拟选址北岭山南麓片区,规划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肇庆科教城总体目标为打造“智慧教育校区、高端科技园区、绿色产业城区、宜居城市景区”四区融合的湾区一流科教城典范,以肇庆学院为龙头、以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为基础,筑巢引凤,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教项目。

  (三)加快筹建肇庆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起点、前瞻性、科学性、特色性、应用型的原则,积极谋划建设一所占地面积500亩以上、万人以上规模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依托综合性高职学院,加快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试点,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高层次技能人才。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综合性高职学院筹建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提请省政府把肇庆市筹建肇庆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

  (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校企合作水平。紧贴本市产业布局和企业人才需求,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学科设置,重点培养高度契合我市“4+4”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破解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扩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覆盖面,支持各院校和本地企业联合建设实训场室,提高产教融合参与度和深度。鼓励和赋予具资格条件的优质企业和我市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办班,开展院校企业双主体办学试点,大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高校企合作水平。

  (五)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留肇就业。深入实施《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促进学生留肇就业。主动对接本地企业岗位需求,邀请更多本市优质企业进校宣传和参与线上线下招聘。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及职业规划的引导,加大幸福肇庆形象宣传力度,把肇庆历史文化、宜居环境、发展前景融入校本教材,让学生了解肇庆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美好发展前景,吸引学生留肇就业。

 

关于对市政府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

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

情况的初审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郑时广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对市政府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3至5月对我市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供会议审议时参考。

  一、我市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2018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高起点规划建设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推进我市高等教育规模化、专业化和应用型发展,为我市产业发展和经济腾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以来,全市新引进高等院校4所,其中本科院校2所,专科院校2所。目前,全市有高等院校10所,其中本科层次6所,专科层次4所。高等教育在校学生11.7万人。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15所,在校生6.1万人,有技工学校4所,在校生2.02万人。我市高等院校数、在校生规模分别位居全省第4位和第5位,职业教育学校数、在校生规模分别位居全省第5位和第3位。

  二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肇庆学院于2021年11月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规模和质量水平在全省地级市12所同类院校中排名第1。入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建成了广东省地方院校首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跻身全省6家之列。目前正全力向“改大申博”、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新征程奋力迈进。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施“创新强校、创优升本”工程,新校区于2021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各项办学指标已基本达到本科院校的设置标准,即将迎接教育部的“升本”评审,有望在2022年成功升格为本科院校。广东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获批更名为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同时升格为本科院校,成为全国15所民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并获批成为省级大学科技园。肇庆科技职业学院成功升格为本科学院,并更名为广东理工学院。2019年1月,办学单位肇庆科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为我市首家成功在香港上市的企业。

  三是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大力贯通中职高职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渠道,鼓励肇庆医专开展“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支持市工贸学校和市农业学校对接省工贸学院等6所省内高职院校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支持市工贸学校、市农业学校等一批中职学校对接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畅通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的升学渠道,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层次。市工贸学校、市农业学校和肇庆理工中等职业学校3所学校获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立项,其中肇庆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是全省唯一入围的民办中职学校。2021年12月,我市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四是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留肇就业人数持续增加。积极引导在肇各高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推广“订单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2021年,全市留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08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0.23%;留肇就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2897人,占中职学校毕业生总数的30.09%;留肇就业的技工学校毕业生1081人,占技工学校毕业生总数的27.86%,全市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留肇就业比2020年翻了一番,有效缓解了我市制造业企业的“招工难”和“用工难”问题。

  二、主要存在问题

  在本次专题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在推进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等院校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聚发展效应。近年来,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欠缺规划引领,新建高等院校零星分散、粗放发展。目前全市10所高校共有14个校区,分散分布在7个县(市、区)。分别是端州区4所,鼎湖区1所3个校区,高要区2所,四会市1所,德庆县1所,肇庆高新区1所1个校区。由于各高等院校分散分布在全市各地,学校之间缺乏沟通交流、资源共享和融合发展,没有形成学校集中布局、学科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集聚效应。

  二是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结构不健全,中高职贯通培养渠道不通畅。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的地级市,这与我市作为大湾区城市、建设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的城市定位很不相称。由于我市没有一所综合性的公办高职学院来承上启下,造成我市职业教育长期存在中职强、高职弱、中高职贯通培养渠道不畅的突出短板。由于我市中职毕业生没有就近报读高等职业学院的渠道,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到广州、佛山等兄弟城市就读高等职业学院,这对我市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

  三是学科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发展不匹配,高精尖应用型人才培养数量不足。目前,我市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不够匹配,文科类专业比例偏高,适合制造业用人需求的理科类专业不足,对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的适应度有待增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数量和培养质量无法满足我市打造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绿色建材、金属加工等4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能够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的高素质、高层次、实践型、创新型骨干应用型人才更加缺乏,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校企合作不够紧密深入,毕业生留肇就业比例偏低。一直以来,我市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制造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普工为主,加上薪酬水平相对较低、企业文化建设不足、园区配套建设不完善等因素,对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吸引力不强。此外,我市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与本地企业沟通交流不足,“订单式培养”“双师型培养”应用型人才等校企合作模式还没有全面开展。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对本地企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也不太了解,大部分学生毕业后不愿意留肇就业。如我市2021届高等教育毕业生19632人,留肇就业人数只有2008人,留肇就业率仅占10.2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9627人,其中留肇就业人数2897人,留肇就业率仅为30.09%;技工学校毕业生共3925人,其中留肇就业人数1081人,留肇就业率仅为27.86%。而本地制造业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招工难”和“用工难”问题。

  三、对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的建议

  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是我市聚焦“两个定位”、实施“四大振兴”、加快“六大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的重要支撑。也是承接省委、省政府在我市布局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的现实需要。结合本次调研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下一阶段我市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城区北岭山一带科教资源集聚,目前已拥有肇庆学院、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等6所高校,在校生人数近10万人的基础优势,根据市委张爱军书记提出的“上档次、抓龙头、建基地”的工作部署,加快在北岭山南麓,规划建设肇庆科教城。吸引高等院校、高新科技产业和科研机构在科教城集聚发展,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协调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科教城搭平台、聚人才、提人气、优服务、强产业的作用,全面提升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的规模和档次,助推广东(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破局起势。打造一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研平台,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中心在科教城聚集发展,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肇庆就业创业。

  二是加快谋划公办建设综合性高职学院,补齐职业教育发展短板。结合肇庆科教城建设,在肇庆科教城规划地块谋划建设一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支持肇庆市技师学院创建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补齐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长期存在中职强、高职弱的突出短板。聚焦我市实施产业强市“个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打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元件、绿色建材、食品饮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智能家居等专业,为我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尽快实现工业总产值超万亿元培养更多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是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随着我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断引入,对高层次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加强校企合作迫在眉睫。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我市各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平台,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深度合作。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专业师资培养、教学效果评价等环节,促进校企双方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相互合作、协同育人。引导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与小鹏汽车、宁德时代、风华高科、奥士康、宏旺金属、华润水泥等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培养”“双师培养”和举办企业合作学院等模式,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适用性。

  四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应用型人才留肇就业创业比例。加大宣传,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着力补齐企业人才短板,努力形成聚才、重才、惜才的良好氛围。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合理调控好房价,降低年轻人生活成本,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来肇留肇就业创业的吸引力。引导各龙头企业带头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工资待遇,增强企业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吸引力。定期组织龙头企业到高等职业院校举行企业发展前景推介会和人才招聘宣讲会,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岗位薪资待遇、未来发展前景和工作生活环境等,吸引更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不断提升我市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报告完毕。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交通强国

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鸿志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我市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任务,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新时代做好交通工作的总抓手。自《纲要》印发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强国建设,把积极参与交通强国建设作为推动我市交通事业跨越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将推进交通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工程,大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切实发挥交通先行引领带动作用。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综合交通体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肇庆市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水平推进交通强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项目专班化运作机制,实行一项目、一专班、一个领导挂点、一抓到底“四个一”工作机制,有效调动资源要素,打通项目推进的堵点难点。成立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指挥部,下设交通建设工作组,“一盘棋”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交通路网规划建设。分级分类成立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工作专班、市黄金水道专班、肇明高速指挥部以及市机场建设工作专班等重点项目组,有序推进各重点交通项目建设。

  (二)统筹科学建立综合交通规划体系。根据上级关于交通强国的部署和广东省“十四五”交通规划,编制《肇庆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于2022年5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将实施轨道、高速公路、快速路、国省道干线、县乡道及重要联系道路工程、民航机场、港航工程、综合客货枢纽、智能交通等九大重点工程,具体建设项目120个,计划投资约751.1亿元,较“十三五”时期投资500亿元增长50%;储备项目58个,“十四五”期主要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三)大力推进建设便捷高效的综合运输通道。一是织密对外铁路交通路网。我市境内现有广茂、贵广、南广和广佛肇城际4条铁路,通车里程达到336.1公里,目前广湛高铁肇庆段正加紧完善初步设计,计划9月份动工;珠肇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将于7月份启动征地,9月份动工;珠肇高铁江门至新机场段正加快推进初步设计工作,计划年底前开工;深南高铁新机场至省界段正加紧开展征地拆迁核查及征地拆迁框架协议、土地综合开发协议签订工作,计划年底前动工。二是不断完善高速路网。目前,我市共有7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通车里程达694.8公里,全省排名第7,“十三五”时期全市高速公路新增里程406.5公里,全省排名第一。2019年以来,汕湛高速、怀阳高速、广佛肇高速二期相继建成通车,肇明高速一期于2020年动工建设,惠肇高速、广佛肇云高速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正加快构建形成“六横六纵”的高速公路网。三是完善域内快速干线。2020年,肇庆大桥扩建工程建成通车,进一步畅通“一江两岸”过江通道。2020年底,作为城市中轴线的东进大道三期主线于建成通车,剩余马房特大桥节点工程等正加紧推进,预计2022年10月1日前建成通车。联通端州主城区与高要金利高新区的金利大道项目于2021年4月正式动工建设,计划在今年年内主体建成通车,将成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关键通道。四是补齐农村公路短板。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2497.86公里,建成22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辖区1255个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客车”,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基本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目标。同时,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市11548公里农村公路全部落实路长,创新建立“路长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陈良贤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肯定,省交通运输厅将我市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四会市创建成为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广宁县创建成为2021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五是打造交旅融合的高品质旅游公路体系。积极开展环贺江乡村旅游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工作,县道439线古邑线路入围广东省“2021年十大最美公路”审查名单。

  (四)积极参与打造协同开放的世界级港口群。一是规划先行,历经多年努力,《肇庆港总体规划》于2021年9月1日获批,全面开启肇庆港口水运发展新征程。二是大力推进航道扩能升级,西江肇庆段全境达到内河I级(3000吨级)标准,北江千吨级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实现全线贯通,全市现有码头泊位58个,其中5000吨级泊位3个,有效支撑腹地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快港口谋划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推进总投资180多亿元的20个港口码头开发建设,新增泊位111个,新增吞吐能力1.9亿吨。加紧推进拟建码头项目前期工作,封开长岗码头正在推进港口岸线申报和土地收储工作,德庆九市码头、德庆悦城码头、新区新基湾码头已完成项目工可编制和立项备案,高要金岗码头正在推进工可编制,将力争尽快动工建设。四是推进船舶绿色能源应用改造工程。加快船舶LNG加注站布局建设,在德庆、封开、高要、新港港区规划7段港口岸线建设LNG加注站。省内首艘新建LNG单燃料动力水泥罐装船于今年4月23日在我市顺利吉水,将在今年内完成20艘LNG动力船舶改造。同时,开展油气氢电加注站建设。五是持续优化港航发展营商环境,出台《肇庆市促进货运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协同优化船舶过户、检验、营运证办理等流程,助力中集集团在我市注册2000万元设立公司。在多方面举措共同发力下,黄金水道发展底色更足,今年1—5月,全市水路运输总周转量逆势上扬,同比增长23%(全省平均增速为-0.5%),增速在珠三角9市位居首位。

  (五)积极构建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枢纽。一是铁路客站方面,肇庆东站、肇庆站综合客运枢纽已投入使用,正推进完善周边交通路网,进一步强化综合客运枢纽功能。二是空运客站方面,全力配合推进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完善机场周边路网规划,打造“空港经济圈”,强化综合交通枢纽节点辐射能力。

  (六)适度超前抓好交通项目谋划储备。一是谋划东南板块“一环六射六连”干线路网布局,服务大型产业集聚区和佛(西)肇(东)同城。“一环”即市域大环线把我市东南板块(三区一市)各产业组团和集聚区串珠成链,“六射”即六条射线使环外产业园区快速接入市域大环线,加强连接肇庆东部和佛山西部。目前,正重点推进港口大道、永贝公路、省道S263扩建工程等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项目,力争在2022年内动工建设。二是谋划西北板块干线路网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计划投资149亿元,谋划建设56个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重点加快国道G321封开城区段、德庆城区段、G355怀集城区段等国道穿城路段的改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工程建设,稳步推进12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四是谋划更加便捷合理的高速公路网,全面接入大湾区快速交通网,重点协调推进广昆高速扩建、惠肇高速、广佛肇云高速前期工作,推动尽快落地实施。五是增强轨道交通“货运通道”,共建“轨道上的大湾区”,积极争取加快实施柳广铁路广东段,提前谋划桂贺肇广货运铁路、新基湾作业区疏港铁路等项目。

  (七)统筹加强交通项目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了解省计划资金安排,提前做好项目计划,主动加强请示汇报,提高资金申请通过率,近三年来我市共争取到上级交通专项资金超10亿元,争取到国省道等补助资金9.35亿元,2021年我市争取到的交通专项资金总额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4。二是重点交通项目纳入一般债、专项债务项目库,落实适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标准要求,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交通项目建设,保障项目资金需求。三是部门协同强化要素保障。市发改、资源、环境、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在政策范围内想方设法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工作时限,落实“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优先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用地、用林指标。四是建设素质优良的交通人才队伍。积极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支持市直交通事业单位等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引用工程,建设一批高素质的交通人才队伍,夯实交通强国发展的根基脉络。

  (八)打造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环境。一是打造泛在融合的智慧交通体系。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桥梁智能防撞预警信息服务系统于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有效提升桥梁通航安全保障水平。“肇庆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指挥中心”于2021年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为交通信息化管理提供智慧平台。二是协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有力推进大货车规范管理和异地籍大货车整治,全市11667台重型营运货车已全部完成智能音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完成重点路口清障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59个近三至五年内发生交通事故路口的重点、2233个国省道、城市道路隐患路口完成整治,整治隐患路段372处。三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肇明高速一期获评首批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东进大道获评公路水运工程省级“平安工地”典型项目,G321线封开段、S272高要段获评普通干线公路“平安公路”省级示范路段。四是优化公共交通出行环境。轨道交通通勤效率持续提升,2019年以来,新开通肇庆至香港直通高铁2趟,协调肇庆至深圳(罗湖)城际列车由高峰线改为日常线,加密开通肇庆发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省内主要城市高铁、城轨班次41趟。五是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城区范围共开通公交线路55条,创新开通星湖景区穿梭巴士、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K01-K09定制快线等特色线路,全市1038台公交车100%实现电动化,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分担率提高至31.3%;四会市顺利通过全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成为全省唯一高分通过验收的县级市。六是优化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出台《肇庆市促进货运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成立工作专班,鼓励引导大宗货物承运企业落户肇庆,鼓励货运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发展。

  二、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面临瓶颈制约。受新机场方案未确定影响,肇明高速项目机场支线、广湛高铁肇庆段、珠肇高铁肇庆段推进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目前尚未能动工建设。交通建设项目存在用地瓶颈,面临开工则程序性违法用地、不开工则无法完成省政府上级下达投资及建设任务的两难局面。

  (二)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国省道升级改造、改扩建项目投资大,上级补助仅可覆盖部分造价(约20-30%),其余资金需要地方配套,但我市财力有限,大力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面临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市将强化交通引领性、支撑性作用,积极参与省交通强国试点建设,高水平共建“轨道上的大湾区”,加快构建大湾区一小时、广佛肇半小时、市域一小时“三大交通圈”和肇庆东站、珠三角枢纽机场站“双枢纽”交通格局,巩固提升大湾区连接大西南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一)推进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积极配合新机场规划建设,同步开展路网对接项目规划建设,推进肇明高速项目机场支线、广湛高铁肇庆段、珠肇高铁肇庆段等项目动工建设。加强重点交通项目用地保障,将交通运输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在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预留项目的建设空间。推进封开长岗作业区、肇庆港新基湾作业区、德庆九市作业区、高要金岗作业区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陆续动工建设。

  (二)加大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加大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力度,争取更多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纳入省市“十四五”规划的交通建设项目。同时,进一步发挥一般债、专项债作用,保障交通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打造衔接顺畅普通干线网络。围绕普通国省道难点、堵点、瓶颈路段、低等级路段等薄弱环节,稳步推进境内国道G324线、国道G358线、国道G321线、国道G355线、省道S273线、省道S383线等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打造支撑“一县一园一主业”的普通国省干线网络。

  (四)构建畅通便捷的农村公路网。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县、村道比例,降低乡道比例,促进农村公路网络结构更加合理,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五)不断完善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继续抓好出租车、网约车、大货车等行业规范管理,拓展完善治超非现场执法网络,强化隐患防范治理,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工程质量优质。

  (六)持续加强和改善综合交通服务。始终把人民满意交通作为建设交通强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纵深推动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推进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改进优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确保“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我市

实施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 林金汉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2022年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键任组长,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监察司法工委兼职委员为成员。5月18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条例》学习会暨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5月1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29个部门(单位)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5月20日至25日,执法检查组对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四个市直单位和高要、四会、广宁等三个县(市、区)开展了实地检查,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端州区、高要区、鼎湖区部分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后有关情况汇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于7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我市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今年成功入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实地评估和满意度测评阶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监督制度

  一是市、县两级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印发《中共肇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执法协调会,研究部署执法和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协调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指导作用。二是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市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提供制度保障。高要区制定行政执法统筹工作规程、行政执法会商工作规程、高要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包括镇街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统筹协调,理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协作关系。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定肇庆市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肇庆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等重点工作事前谋划、事中督促、事后复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开展行政执法分析,形成年度报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形成全过程的监督闭环。通过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采取约谈执法部门,举办行政案件大讲堂,制定纠错案件抄告制度等措施,今年1-5月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为7.5%,初步扭转了近年来行政复议撤销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态势。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市公安局创新成立局长任主任的实体运作的执法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分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四会市整合全市专业力量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是聚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目标,我市构建了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两平台”)为“主干”,以各行政执法领域专门执法系统为“枝干”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信息化工作平台,有效拓展了行政执法监督广度和深度。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部门(机构)全面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印发《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2020年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及行政执法“两平台”启动仪式。目前,市、县、镇三级279个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上线应用,开展培训26场1300人次,开通执法账号5560个,累计办理执法案件2746宗、执法文书9495份,在平台上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积极发挥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专门执法系统应用,强化部门系统上下级的监督。市应急管理局应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配备移动执法通讯终端、移动执法办公终端、执法用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信息化执法装备。市公安局应用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平台系统和自主开发的执法监督模型“执法小笨钟”。市生态环境局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量化监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市交通运输局依托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通过执法系统和执法案卷对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各项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监督。

  (三)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切实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问责必严、违法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制定《肇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肇庆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统一考试和审核发证工作。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杜绝“临时工执法”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100多场、5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参加考试,其中5400人通过考试、审核取得执法证。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向省、市提出的投诉、举报。2019年以来,共收到省司法厅转办案件2宗,网络问政投诉1宗,涉行政执法投诉信访件5宗,均及时处理、及时答复;“12345”热线受理行政执法类诉求1247宗,全部按时办结。市人社局把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内容,2021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度评价稳定在99%以上。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019年5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监督管理,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聚焦问题进行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市文广旅体局每年制定文广旅体市场执法工作督导计划,每季度开展全市性文广旅体市场督导检查,对各地案件办理、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管等工作开展督导,通报情况,督促问题落实整改。市城管局围绕违法建设治理、市容秩序管理、污染防治等重点民生领域定期组织对各地的专项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四是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年度法治广东考评活动,对我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四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19年以来,共开展30多次集中案卷评查,评查3000多宗案卷,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以系统为单位每年或每季度组织案卷评查。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把案卷评查纳入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交叉检查。市交通局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复查复审、市公安局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对下辖行政执法主体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坚持正确的考评导向,以考促建。市司法局牵头将行政执法成效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政府建设”指标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压实责任;每年以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8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27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全面督察,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专门监督合力

  一是积极推动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2020年印发《肇庆市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实施方案》,对我市有关案件通报、案件移送、检察建议办理、建立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定期联络机制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有力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度建设。2021年,市检察院、市农业局、市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案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的通知》;应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广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6个部门签订《关于建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督制度。三是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检查监督作用。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备案案件16497件,行政处罚案件12375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给公安机关49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71件,其中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2件。四是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土地执法领域、道路运输领域等的专项行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800余件,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催告程序瑕疵、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错误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行政违法或不作为情况进行监督纠错,其中端州、德庆、怀集发生的行政处罚超期未申请强制执行、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行政处罚未移送执行三个监督案例入选广东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四会市检察院采取“一听二查三走访”的形式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给予指导、协调,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并监督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防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五是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共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合力。广宁县印发《关于开展广宁县机关作风建设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的方式和力量,有效提升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和影响力,提升了监督效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治理,对农业综合执法领域“不作为、不会为、不想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六是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审判监督职能。五年来,市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30份,对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程序违法、不及时执法等问题通过司法审判和司法建议等方式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和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有效地增强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压实的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出台《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在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并重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各地“柔性执法”行为。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适用《清单》落实“首罚不违”324宗,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提升了执法效率水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持续开展“强执法、树权威”专项执法工作,从严从紧动真格,切实扭转执法“宽松软”局面,专项工作经验被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推广。市生态环境局处置四会市贞山街道黄家庄黄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广宁县北市镇危废倾倒案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2019、2020年年度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不够,对行政执法监督在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理解不深、思想重视不够。除市、县两级政府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开展工作比较正常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这方面的问题比较严重,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工作指导协调多,监督少,下级部门比较依赖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独立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对《条例》的基本内容,如行政执法包括十大行政职权都未能全面掌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片面认为《条例》行政执法监督中的行政执法仅是指行政处罚等。对监督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导致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发挥《条例》赋予其应有的作用。

  (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力量薄弱

  2019年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承担《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目前,端州区、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等4个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仍未设置独立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其余县(市、区)司法局在2021年后才陆续设置独立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普遍仅有1—2名,且同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统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不多、监督刚性不够强

  《条例》赋予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同时,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可以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采取包括持证上岗管理、办理投诉举报、执法检查、执法评价、案卷评查、违法案例通报、执法督察、纠正或责令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直至责任追究等多种方式手段,但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存在重执法、轻监督,重指导、轻监督的倾向,较少运用执法督察、责令纠正、案例通报、责任追究等方式,无法有效起到监督一起,警醒一片,问责一个,教育一批的监督效果。部分市行政执法部门较少主动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监督,大部分县行政执法部门较少主动对镇(街)综合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指导代替监督,容易让被监督对象淡化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意识,淡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利于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主动履职尽责。

  (四)行政执法系统平台整合度不高,应用未能做到全覆盖

  我省统一开发并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旨在统一汇总、共享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在可以实现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约束行政处理自由裁量权、强化部门内部审核监督的同时,实现行政执法部门在网上线上监督或接受监督。但是,目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仍使用本系统国家或省开发的行政执法系统平台,尚未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交换,这导致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在多个国家、省和市系统上重复录入信息,徒增工作量。例如,应急部门使用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未与省行政执法“两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同时使用“环境行政案件信息办理系统”等5个系统,卫健部门同时使用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等5个系统,农业农村部门同时使用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等8个系统,文广旅体部门同时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10多个系统。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县一级的部门对“两平台”的使用率不高,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少录、漏录、不录等问题。同时,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多个系统平台使用,分散和割裂了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弱化了信息汇总共享的功能,不利于实现统一有效的线上信息汇总、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跟踪问效等功能,影响在现代信息化条件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五)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9-2021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62件,审结1269件,其中维持608件,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319件,复议直接纠错率3年平均25.15%(其中,2019年23%,2020年26.4%,2021年26.05%,全省2019、2020年2年平均纠错率11.07%,2021年省数据未公布)。2019-2021年全市人民法院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38件,判决行政行为合法(包括驳回诉讼请求、确认合法有效、驳回赔偿请求等)562件,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履行法定职责等)255件,一审败诉率20.97%(其中2019年19.9%,2020年24.5%,2021年18.5%,全省2019、2020年2年平均13.26%,2021年省数据未公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错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统计数据分析,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权、行政确认等方面,主要涉及县、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林业等部门。案件暴露了我市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执法程序违法或不规范、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通过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多种手段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对基层的指导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市第一、二批下放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职权共63项,事项主要涉及镇区和乡村治理、生态保护、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由104个街镇综合执法大队以其自身名义行使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省核定专项行政执法编制580名,但实际使用编制仅339人,平均每个大队3.26人(如端州黄岗街道、睦岗街道各有编制7名,实际到岗3人,部分镇街综合执法大队未配备专职队长到位率仅53%),其中取得执法证247人,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仅39人。至2022年5月,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22宗。随着今后继续下放职权的推进,大量的基层执法任务落实镇街一级的综合执法队伍上,薄弱的行政执法力量,匮乏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执法队伍现状要适应这种状况并履职尽责、依法执法有点勉为其难。改革后,特别是下放职权后,县级政府及其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对他们加强培训、指导,帮助其严格依法执法,加强检查监督,督促其履职尽责显得尤为迫切。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强化监督意识

  贯彻落实《条例》,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肇庆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特别领导干部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强化监督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履行监督职责,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要与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督工作,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主体职责,助力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的体制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行政执法重大事项,部署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把行政执法监督列入法治政府督察等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强化行政执法评价、行政执法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等结果运用。二是创新“内部+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纪委监察常态化联合监督机制,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等,充实外部专门监督力量,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补充,构建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体系。

  (三)坚持从严管理,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执法资格。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切实杜绝违法委托授权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充分运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资源,针对相关执法领域多发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上一年度案卷评查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案卷等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事后监管方式,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三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评议。从执法体制机制、责任制落实、执法规范、执法效果、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执法评议指标体系,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系统评价,着力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共性和深层次问题。四是强化执法专项监督。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和个案督察,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责令纠正、问责、通报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严格依法行政。五是积极运用典型和案例,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经验做法,组织选编各类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典型复制、经验推广以及以案说法、以案析法等的方面,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按照省统一部署,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两平台”系统功能,开通“云执法”应用模块、启用电子邮件送达功能、加强与“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的非诉执行案件数据元交换,提高行政执法专门监督信息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推广数据力度,特别是切实推动乡镇(街道)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确保上线执法机构熟练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切实规范全市,尤其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与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对接联通,构建统一、安全、实用、高效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系统平台,为信息化条件下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提供更好的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是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研究衔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畅通和高效的衔接工作机制,发挥平台的衔接监督作用。二是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制度化、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三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六)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法治意识、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配备,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提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执法监督干部培训、培养制度,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角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夯实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和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肇庆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人选 陈明辉

(2022年6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肇庆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着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当前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参与度更加广泛,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稳定发展。

  一、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牢牢守住“残疾人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残疾人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困”两条工作底线,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率、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集中就业、无障碍建设、体育文艺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持证残疾人116965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50178人,三、四级残疾人66787人;视力残疾12676人、听力残疾19750人、言语残疾1978人、肢体残疾45547人、智力残疾9899人、精神残疾20585人、多重残疾6530人)。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情况

  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体系,积极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共投入康复服务和救助资金6683.56万元,确定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机构35个、定点康复服务机构50个,提供康复服务达到41610人次;完成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市、县两级全覆盖,为2196名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56名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和肢体矫正等手术救助,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达到100%,超出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十五个百分点。

  1.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提标扩面。为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工作,2020年我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年来,累计为2196名听力障碍、孤独症、智力障碍、脑瘫等残疾类别残疾儿童开展抢救性康复训练;在省对公益一类机构补助12000元/年/人和非公益一类机构补助20000元/年/人的基础上,我市从2020年起对本市户籍0-6岁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2022年我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实现了“应救尽救”,在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的基础上扩面到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并对在公益一类和非公益一类定点机构进行非全日制训练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100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

  2.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和等级,全面开展“有爱无碍辅具适配进社区”志愿服务。重点普及助听器、助视器、轮椅等残疾人急难愁盼的辅助器具,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全市共发放残疾人辅具19228件,开展假肢适配450例。

  3.残疾人家庭支持性康复精准精细。开展0-17岁残疾儿童少年家庭支持性康复,着力打造“跨越残障,护苗行动”品牌,在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立“唯爱家园中心”和“心理咨询室”,通过开展小组音乐活动、家长喘息活动、家庭康复训练、家长康复知识讲座、家长心理辅导等家庭支持性康复活动,提高残疾人家庭康复水平,增强残疾儿童康复信心,引导残疾人家庭成员之间良性沟通和互动。三年来,共380多个残疾儿童家庭得到支持性服务。

  4.残疾预防宣传形式多样。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残疾预防知识,共组织志愿者入户派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残疾预防与康复政策宣传品3000册。利用各地宣传栏张贴残疾预防宣传画310多张、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残疾预防信息280多条。出台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的鼓励性措施,开展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每年组织康复专家深入镇、村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将有康复需求的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转介到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二)残疾人平等教育情况

  根据《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和《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政策,全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教育权利。

  1.创新残疾幼儿教育模式。整合康复、医疗和教育资源,建立康复医疗教育战略合作联盟,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幼儿教育相结合,扶持市县两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创建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申报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2022年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被评为市一级幼儿园;2021年端州区蓓乐幼儿园率先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怀集县、德庆县部分幼儿园正在申报中。

  2.残疾人义务教育形式多样化。目前,我市在校享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有3535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953人,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1584人,998名出行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我市各中小学按照每招收5名残疾学生建设1个资源教室,并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截至今年年5月,共建设资源教室147间。

  3.残疾人接受高等及职业教育情况。近三年来,我市有96名残疾人被高校录取,享受南粤扶残助学补助共108.5万,向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输送学生共39人。近年来就读大中专毕业生已全部就业,就业率100%,位列全省第一。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

  三年来,我市共开展盲人按摩培训、种植养殖、网商运营、抖音直播、中式面点培训等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53期,培训2593人次。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49场,提供各类工种及岗位3700多个,接受就业推荐服务2270人次。对120名符合要求的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创业扶持,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目前,全市共有49569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截至5月底,已就业28851人(其中从事农村种植养殖18708人、分散按比例就业3549人,集中就业26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22人,辅助性就业1789人,灵活就业4322人),就业率58.2%,比全国和全省的就业率分别高出6.51%、21%。

  (四)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情况

  1.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融媒体,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同时,不断扩大我市残疾人服务保障宣传面,2021年首次开通电视手语新闻栏目《一周关注》,设立电台节目《助残之声》,实现信息无障碍,传播我市扶残助残社会风声,积极推进省政务微信“粤群通”试点,宣传发动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加入“粤群通”服务平台,拓宽残疾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2.文艺工作亮点纷呈。我市制作的创建无障碍城市宣传片——《古郡人民齐心协力 共创无障碍文明城》,在粤港澳大湾区公益微电影大赛135个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三等奖(第四名)。革命题材哑剧小品《那年盛开的山楂花》在广东省群众艺术戏剧花会获铜奖。粤剧《飞兵奇袭沙家浜》在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获铜奖。

  3.体育工作成绩显著。我市残疾人运动员邓培程在第16届夏季东京残奥会上勇夺田径男子T36级100米冠军并打破残奥会纪录。邓培程、钟志强等6名残疾人运动员在全国第11届残运会上获得5金、3银、3铜的佳绩,受到省、市主要领导亲切会见,市政府对获奖优秀运动员进行通报表扬。

  (五)落实落细保障政策

  1.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三年来,共为6.62万人次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4亿元,为17.16万人次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护理补贴4.61亿元。

  2.残疾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市政府每年帮助11.24万名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93万名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对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按照平均5000元/户的标准(2022年增加到7000元/户),为每一户残疾人家庭量身定制改造方案。三年来,共为1191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残疾人获得感不断提升。2021年我市获得“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称号。

  4.抓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近三年,共接收并处理残疾人来电来信300多件(次),主动协调各级法援部门和公职律师事务所,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共为全市422名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

  5.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和粤桂协作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全市20831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实现精准脱贫,全部落实了“八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总要求。积极开展粤桂残疾人扶贫协作,与贺州市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精准康复、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协作,帮助广西龙胜、资源、富川、绍平四县贫困残疾人迈入小康生活。

  (六)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情况

  2019-2021年,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投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不含两项补贴)15098.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25.78万元,省级资金4330.7万元,市级资金7841.79万元。

  资金投入保障市直单位8414.71万元,下达各县(市、区)6683.5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6963.4万元,残疾人教育144.3万元,残疾人就业557.45万元,残疾人宣传文化130.18万元,残疾人体育1074.6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228.33万元。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

  (一)残疾人就业教育环境有待改善。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不大,残疾人就业质量有待提高。特殊教育发展不完善,康复教师职称问题尚未解决。

  (二)残疾人保障工作投入还有待加大。7—17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还未纳入救助范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社区康园中心等市级资金配套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快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巩固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二)努力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公平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医教康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解决康复教师职称问题。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型和等级,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统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质量。

  (三)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残疾人服务保障需求相匹配,吸收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怀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依法补选池志雄为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池志雄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鼎湖区选出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唐小兵因工作变动已调离肇庆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唐小兵的肇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0名。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秀荣为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孔庆峰为肇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黄炳贤的肇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亮为肇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决定免去:

  易霓的肇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6月2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邓迪为肇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6月2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祝亮为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